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检测主要针对24种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偶氮化合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根据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第43条及中国GB 18401强制性标准要求,重点监测联苯胺(CAS 92-87-5)、4-氨基联苯(CAS 92-67-1)等1类致癌物质。检测涵盖游离态和结合态染料总量测定,包括水解反应后释放的芳香胺总量控制指标。
本检测适用于各类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制品:
1. 服装类:内衣、T恤、婴幼儿服饰等含染色/印花织物
2. 家纺类:床单、毛巾、窗帘等染色装饰织物
3. 辅料类:拉链带、缝纫线、装饰花边等
4. 皮革制品:染色皮革及其复合纺织品
特殊材料需扩展检测范围至聚酯纤维(PET)、聚酰胺纤维(PA)等合成材料的涂层处理剂。
依据GB/T 17592-2011《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标准流程:
1. 样品前处理:将试样剪碎至1mm×1mm碎片,精确称取1.0g置于密闭反应器
2. 还原裂解:加入20mL柠檬酸盐缓冲溶液(pH=6.0),于(70±2)℃水浴中保温30min
3. 萃取分析:使用乙醚连续萃取三次合并萃取液,经无水硫酸钠脱水后浓缩定容
4. 定量分析: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进行SIM模式扫描,对比NIST谱库及标准品保留时间定性
核心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
1.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配备DB-5MS毛细管色谱柱(30m×0.25mm×0.25μm),载气为高纯氦气(纯度≥99.999%)
2. 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C18反相色谱柱(250mm×4.6mm,5μm),流动相为甲醇-水梯度洗脱体系
3.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波长范围190-900nm,光谱带宽≤2nm
4. 样品前处理系统:配备恒温水浴振荡器(控温精度±0.5℃)、旋转蒸发仪(真空度≤5mbar)及固相萃取装置
确认测试对象及项目:根据要求确认测试对象并进行初步检查,安排样品寄送或上门采样;
制定与确认实验方案:制定实验方案并与委托方,确认验证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签署委托书与支付:签署委托书,明确测试细节,确定测试费用并支付;
执行与监控实验测试:严格按照实验方案执行测试,记录数据,进行必要的控制和调整;
数据分析与出具报告:分析数据并进行归纳,撰写并审核测试报告,出具报告,并反馈结果给委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