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CB/T 3152-1992 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技术条件》,其内容通常涉及一些关键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相关的产品。具体内容包括:

检测项目:

  • 工作可靠性检测
  • 环境适应性检测
  • 电气性能检测
  • 系统功能检测
  • 安全性检测

检测方法:

  • 常温条件下的功能测试
  • 高温、低温环境实验
  • 耐电压和绝缘电阻测量
  • 负载试验
  • 冲击、振动、湿热试验

涉及产品:

  • 船舶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
  • 电站启停控制装置
  • 电网故障检测设备
  • 紧急停机装置

这些检测项目和方法通常需要在专业的实验室中进行,以确保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的质量、安全性和合规性。

CB/T 3152-1992 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技术条件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技术条件

标准号:CB/T 3152-1992

标准类别:船舶行业标准(CB)

发布日期:1992-03-07

实施日期:1992-10-01

标准状态:现行

CB/T 3152-1992 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技术条件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的基本性能和指标以及试验、验收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由柴油发电机组组成的,或由柴油发电机组与汽轮发电机组组成的船舶电站的自动控制系统。CB/T3152-1992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技术条件CB/T3152-1992

CB/T 3152-1992 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技术条件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CB/T3152--92

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技术条件1992-03-07发布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发布

1992-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技术条件CB/T3152--92

分类号:U62

代替CB*3152-83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92--504专辑—控制和测量仪表》和IEC92--504A《专辑一一控制和测量仪表附录一专用控制和测量仪表》的有关规定。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基本性能和指标以及试验、验收的基本要求。

本标适用于由柴油发电机组组成的,或由柴油发电机组与汽轮发电机组组成的船舶电站的自动控制系统。

2引用标准

GB2423.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GB2423.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2423.4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GB2423.10

GB2423.16

GB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4208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3术语

3.1自控

试验J:长需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

不需要操作人员对末级控制设备直接进行操作的控制方式。3.2集控

对被控设备的全部操作在控制装置上或主配电板上进行的控制方式。3.3机旁操作

用位于被控设备上面或其邻近处的机构来进行操作的控制方式。3.4重载投入的自动控制

在重负载投入前,先对电站的储备裕量作询问,以决定是直接投入重负载还是待起动备用机组并网后再投入重负载的一种自动控制。3.5故障安全

装置发生故障时,其输出能自动达到预定安全状态。3.6调频精度

系统电压的最高或最低稳态频率与系统额定额率之差对系统额定频率的百分比。f-×100%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2-03-07批准fn

(1)

1992-10-01实施

CB/T3152-92

式中:f系统的最高或最低稳态频率,Hz;fv—系统的额定频率,Hz。

4技术要求

4.1环境条件

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装置应正常工作。4.1.1环境温度

0~55℃,并能承受2h的70℃高温而不失效。4.1.2温度

当温度等于或低于40C时,相对湿度为95%士3%;当温度高于40C时,相对湿度为70%士3%。4.1.3振动

般振动频率为2.0~13.2Hz时,位移幅值为士1.0mm;振动频率为13.2100.0Hz时,加速度幅值为±6.86m/s*,当设备重量M超过100kg时,加速度幅值为±6-8m/s*,但至少为士3.43m/s*。M

当安装在往复机械(如柴油机)上时,振动频率在2.0~25.0Hz范围内,位移幅值为士1.6mm,振动频率在25.0~100.0Hz范围内,加速度幅值为土39.2m/s*。装在柴油机排气管上的传感器,应符合《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的特殊规定。4.1.4倾斜与摇摆

应能向各方向倾斜22.5°,以及垂直方向线性加速度为土9.8m/s\。4.1.5周围环境空气中含有盐雾、油雾及霉菌等影响。4.2电源

4.2.1装置电源应由船舶电网和蓄电池同时供电。4.2.2装置电源也允许由蓄电池单独供电。4.2.3供电电源电压和频率应在表1范围内变化。表1

电源种类

蓄电池

稳态变化

瞬态变化

恢复时间

稳态变化

如果在蓄电池充电期间装置不接到蓄电池上,其电压变化为士20%。4.3控制功能

瞬态变化

恢复时间

装置的控制功能包括如下项目、允许用户根据使用要求选择其中的部分功能,具体由订货合同予以明确。

4.3.1装置应能方便地转换操作部位,并在装置的面板上或者在集中操作部位的适当位置上设有操作部位转换的指示。

4.3.2装置应设有自控、集控和机旁操作的方式选择开关·并且机旁操作优先于集控,集控优先于自控。

4.3.3机组的自动起动

4.3.3.1机组的起动程序应根据机组的操作步骤和暖机要求,在相应的产品技术条件中予以明确。2

CB/T3152-92

4.3.3.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机组应自动起动。电站起用时,对有预先设定优先机组的装置,优先机组应先起动。a.

当电站负荷增大到某一数值时,或根据使用要求,按规定程序起动备用机组。集控方式有人工起动指令时。

d.当电网失电时,并应满足从备用机组自动起动到它投网恢复供电的时间不超过45s。当运行的机组发生故障时,例如电压超出允许值,频率过低,热工参数超过允许值等。e.

4.3.3.3机组在自动起动时,如果机组的起动未获得成功,则装置应自动形成下一次的起动指令;当形成机组连续起动的情况时,其起动次数应不超过三次。4.3.3.4当装置所控制的机组超过一台,在某台机组自动起动失败时,装置应将起动指令自动地转移到下一台机组。

4.3.3.5机组的自动起动和运行都应有指示。4.3.3.6电站处于瞬态过程中,例如大容量异步电动机起动时,应不导致机组的自动起动。4.3.4机组的自动投网与运行

4.3.4.1当电网无电时,起动成功的机组在频率和电压达到一定数值以后,应立即自动投网运行,并维持电站的调频精度在下列规定范围内,用户可根据使用要求选择其中的一种。调频精度为士0.6%;

b.调频精度为士1%。

4.3.4.2当电网有电(不是岸电)时,起动成功的机组在频率和电压符合4.3.4.3条要求时,应使待并机组自动并网,实现并联运行,并维持电站的调频精度和并联运行机组间的有功功率分配差度在下列规定范围内,用户可根据使用要求选择其中的一种。a.调频精度为士0.6%,无功分配差度在10%以内,有功功率分配差度在5%以内(要求1级精度时)。

调频精度为土1%,无功分配差度在10%以内,有功功率分配差度在10%以内(要求1级精度时)。

当采用自动准同期并联时,其主要性能参数为:4.3.4.3

充许电压差为士5%~士10%额定值;b.

允许频率差0.15~0.5Hz可调;

导前时间为0.1~~0.35s可调。

4.3.5机组的自动解列与停机

4.3.5.1当电站的负荷减少到一定数值时,或根据使用要求,在平滑地自动转移负荷后,指定的机组自动解列、停机。

4.3.5.2当运行的机组发生一般故障时,应在平滑地自动转移负荷后,自动解列、停机。4.3.5.3当运行机组发生超速达112%~115%额定转速,或者油压过低等严重故障时,应自动应急停机。但是,当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发生油压过低时,只提供报警信号。4.3.6具有分级卸载的功能。

4.3.7具有重载投入自动控制的功能。4.4装置的安全功能

4.4.1按故障安全的原则进行设计。4.4.2装置失电时,不能影响机组和主配电板的安全运行;同时,应能在机旁实现各种手动操作。4.4.3当发生起动指令的电压传感器电源中断时,应有不使发电机断路器误合闻的措施、4.4.4在紧急情况下,装置有手动应急停机的措施。4.4.5应设有可靠联锁装置,防止原动机在可能造成危害的情况下自动起动。4.4.6装置应有避免二个或二个以上发电机断路器同时合闸的措施。3

CB/T3152-92

当电力系统短路引起发电机断路器跳闸时,装置只允许跳闸的发电机断路器合闸一次,或者可靠地自动闭锁。

4.4.8装置应使受控设备在正常工作范围内稳定运行,不能引起受控设备工作的不稳定。4.4.9装置应设有确保机旁工作人员安全的措施。4.4.10控制系统、报警系统的电气线路应相对独立,安全系统也尽量独立。4.4.11装置应设有随时检查声光报警装置、指示灯是否损坏的手段。4.5报警

4.5.1故障报警项目如表2所示,用户根据使用需要可以增减.具体在订货合同中予以明确。表2

设备名称

柴油机

汽轮机

发电机

主开关

分级卸载

装置电源

报督项目

滑油玉力

滑油温度

出水温度

起动空气压力或电池电压

滑油压力

油温度

冷凝器真空度

轴向位移

对地绝缘电阻

4.5.2报警电路应具有下列功能

报警状态

低、过低

低、失压

低、过低

脱扣时

卿载时

故障时

失败时

在机组起动、停机时,机组的有关参数值在正常的建立和消失过程中,不允许产生误报警。报警时,音响和闪光信号应同时发出,人工消音后,闪光变平光;在经报警应答后,在原故障尚未消除又发生新的故障时,声光报警应再次动作。c.

信号。

当电站发生4.5.1条所列故障时,在做出必要的如4.3条所列自动处理时,应发出相应的报警装置可有分组的延伸报警信号。报警显示应能区别故障内容。

4.6装置应具有抗干扰的能力。

4.7结构和材料

4.7.1装置可以制成一个箱体集中安装,也可制成几个独立箱体分散安装4

CB/T3152-92

4.7.2装置的外壳防护型式应与安装场所相适应。4.7.3

装置的结构和布置应考虑检修方便。4.7.4

装置中的印刷电路板组件、接插件,应有不发生错位的措施,或加明显的识别标记。4.7.5装置的进出线应有明显的标记。4.7.6

装置的内部接线应有便于识别的标记。装置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措施。装在面板上供用户调整的电位器应有锁紧措施。装置所采用的电工材料应具有耐久、滞燃和耐潮的性能。4.7.9

5试验方法

5.1外观检查

焊接件不应有虚焊、脱焊现象;连接件应可靠地连接;表面涂覆层不应有龟裂、剥皮、擦伤、变色等异常现象。各印刷电路组件应能灵活地插进或拔出。装置内的元器件的安装和接线应与图样的规定相符。5.2功能试验

型式试验应采用配机试验方式检查装置的功能,而出厂试验允许用模拟试验的方式对装置的功能进行检查,其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5.3绝缘电阻测量

测量时,应脱开半导体器件和印刷电路组件,在电源端进行,其绝缘电阻至少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额定电压

兆欧表电压等级

注:多回路产品的绝缘电阻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5.4耐压试验

绝缘电阻.MO

试验时半导体器件、印刷电路组件应脱开。在受试装置带电部分与地之间应施以如表4所规定的交流50Hz试验电压,历时1min而无击穿和闪络现象。表4

额定电压,V

5.5高温试验

试验电压,V

1000加2倍额定电压,但不低于2000对装于控制台、柜内的设备作此项试验,按GB2423.2所规定的方法进行。严酷程度:70C持续2h,55C持续4h,在55℃高温试验结束前0..5h,对装置的逻辑功能进行模拟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再将试验温度升到70℃,保温2h,并在试验结束前0.5h内模拟检查装置的逻辑功能,应不失效。

5.6低温试验

对装于控制台、柜内的设备作此项试验,按GB2423.1所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严醋程度0C,持续4h,在试验结束前0.5h内对装置的逻辑功能进行模拟检查,应正常。5.7湿热试验

按GB2423.4所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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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酷程度:55C,2d。降温阶段相对湿度不低于85%。试验结束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2h的恢复处理,允许在装置所能接触的表面和部件的水溃抹去。在恢复结束以前,先测量装置的绝缘电阻,再对装置的逻辑功能进行模拟试验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5.8领斜、摇摆试验

通电模拟检查装置的逻辑功能应符合本标准规定。5.8.1倾斜

以倾斜22.5°的角度在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各进行15min的倾斜试验。5.8.2摇摆

以幅度为22.5°,周期为10s,在前后、左右二个互相垂直方向上各进行15min的摇摆试验。5.9振动试验

按GB2423.10所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频率和幅值应符合本标准4.1.3规定。持续时间:每个轴线方向上扫描振动90min。如有共振,应在最严重的一个共振频率上耐振90min。5.10防护型式试验

按GB42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应满足相应的外壳防护等级的要求。5.11金属零部件的耐盐雾试验

按GB2423.17所规定的方法进行96h的耐盐雾试验。5.12绝缘材料零部件的耐霉菌试验按GB2423.16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周期为28d,试毕只对零部件的外观进行检查,允许长霉等级为2级。5.13装置的抗干扰试验

将装置放入屏蔽效率为80~100dB的屏蔽室内,使其通电工作(加入模拟信号),施加如下干扰,装置应可靠工作。

电源瞬态干扰:干扰脉冲应通过隔离变压器,对称和非对称注入试品,脉冲峰值400V(低压产品为1~六Hz。

100V),宽度为10~20μs,频率为3

5.14电源波动运行试验

按本标准4.2.3项所规定的指标,进行电源波动试验,除瞬态工况外:其余每一工况试验15min,装置应可靠工作。

5.15运输试验

5.15.1碰撞试验

将装置包装后,用绳索紧在试验台上,垂向碰撞1000土10次,加速度为100士10m/s;脉冲持续时号Hz。脉冲波形近似正弦波半波。间为11士2ms,脉冲重复频率为1~不能使用碰撞台的装置,应以30km/h的时速在3级公路上运输200km,或以40km/h的时速在2级公路上运输300km。

试验后装置应能正常工作,无损伤,紧固件无松动等现象。5.15.2跌落试验

自由跌落试验

将装置包装后,底部正面自由跌落在平滑坚硬的水泥地或钢板上四次,跌落高度为:重量小于或等于100kg者:250mm;重量大于100kg者:100mm。

b.角跌落试验

CB/T3152-92

将包装的装置在平滑坚硬的水泥或钢板上,以底面某一角着地,底面与地面成30°角,让产品自由落下,底面每个角都进行一次。经过跌落试验后的装置应能正常工作,无损坏,紧固件无松动现象。6检验规则

6.1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

每台装置出厂前都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厂。出厂检验项目

外观检查;

功能试验:

绝缘电阻测量;

耐压试验。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6.4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累计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基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型式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全部项目;

高温试验;

低温试验;

湿热试验;

倾斜、摇摆试验;

振动试验;

防护型式试验;

金属零部件涂覆层的耐盐雾试验;绝缘材料零部件的耐霉菌试验;装置抗干扰试验:

电源波动运行试验;

运输试验。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装置应装有耐久性铭牌,并在铭牌上注有如下内容:a.

制造厂;

产品名称;

型号:

装置电源:交流电压、频率、直流电压:总重;

外形尺寸:长×高×宽;

制造日期;

h.出厂编号;

i.船检标志。

7.2包装

CB/T3152-92

7.2.1装置及其备件等均应牢固地固定在包装箱内.并有良好的防潮措施。7.2.2

随机文件也应有防潮的包装,并随产品一起供应。其随机文件有:产品合格证明书:

使用维护说明书;

装置安装图;

装置电路图或接线图;

备件清单;

装箱清单。

包装箱应有下列标志:

产品名称:

发货单位名称;

收货单位地址、名称;

包装日期;

箱体外形尺寸:长×宽×高;

重量;

标记:“注意轻放”、“注意防潮”,标明不可倒置的符号。7.3存

包装好的产品应放在干燥的且周围空气不含酸性、碱性或其他腐蚀性及爆炸气体的环境中贮存。8保用期

装置在正常贮存、使用与维护保养的条件下,其保用期为:装船使用一年,但最长为自出厂之日起十八个月。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六○三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四研究所、兰州电源车辆设计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莹辉。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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