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涉及产品:
该标准主要涉及FT系列热电池,广泛应用于需要高能量密度和可靠性能的特种设备及军事领域。
如需要深入了解每个检测项目的具体流程与参数,建议查阅该标准的原文档部分,以获取详尽的信息。
标准名:FT系列热电池规范
标准号:SJ 20768-1999
标准类别:电子行业标准(SJ)
发布日期:1999-11-10
实施日期:1999-12-01
标准状态:现行
本规范规定了反坦克导弹武器用热电池的一般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本规范适用于反坦克导弹武器用热电池。SJ20768-1999FT系列热电池规范SJ20768-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6135
SJ 20768-—1999
FT系列热电池规范
Thermal batteries for FT systemspecification for
1999-11-10发布
199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T系列热电池规范
Thermalbatteries forFT system specification for1.1士题内容
SJ 20768--1999
本规范规定了反咀克导弹武器用热电池的一般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丁反坦克导弹武器用热电池。2引用文件
GJB1430—92热电池总规范
GJB1765—93军用物资包装标志
GJB37687火工品可靠性评估方法3要求
3.1相关详细规范
产品的个性要求应符合相关详细规范的要求,若本规范的要求与相关详细规范的要求相抵触,则应以相关详细规范为推,3.2首件
当合同或订单中有规定时,应进行首件检验。3.3材料
电池所用全部材料应符合GJB1430中3.3的规定3.4设计与结构
电池结构与设计应符合GJB1430中3.4的规定。3.5电池标惠
电池标志应清晰牢固,
3.5.1产品标店
电池壳体柱面上应有电池代号、生产序号、批次标志。\TBXXXX\
\No. XXxx\
\Lotx×X×\
3.5.2极柱标患
电池盖体上应有极柱排列序号和输出极性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1999-11-10发布1999-12-01实施
KAoNrKAca-
儿极接线柱:“+\;
负极接线栈:“_\。
3.6绝缘屯阻
应符合GJB1430中3.6的规定。
3.7回路电阻
应符合相关详细规范的现定。
3.8激活
3.8.1电激活
3.8.1.1发火电流
SJ 20768—1999
按4.6.4.1.1池通以相关详细规范规定的电流,在50ms内点火头应可靠发火,电池激活。
3.8.1.2安全电流
按4.6.4.1.2电池通以相关详细规范规定的电流,在5min内,点火头不得发火。3.8.2机械激活
按4.6.4.2进行试验时,将一个相关详细规范规定的能量加到电池激活机构上,应可靠发火,电池激活。
3.9密封性
按4.6.5进行试验时,电池应符合表1中相应试验等级的要求。表1
试验等级
3.10电性能
水浴检验
氢质谱检验
按4.6.6试验,电池的电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3.11高漩
电池表面无连续气泡逸出。
电池漏率≤0.3Pa-cm/s
按4.6.7电池在经受温度50±2°C,时间符合相关详细规范规定的试验后,应无物理损伤,并应符合3.6、3.7、3.10要求。3.12低温
按4.6.8电池在经受温度为-40+2°C,时间符金相关详细规范规定的试验后,应无物理损伤,并应符合3.6、3.7、3.10要求。2
工作电流
毫安级
<0.5(3.5) *
4、 (5))
注:1)脉冲:
工作电瓶
200~250
40~~49
SJ 20768---1999
工作时间
激活时间
2)外形尺寸可减至40×55、重量≤240g,电性能参数不变。3.13温度冲击
外形尺寸
@47x56
Φ31x60
@56x55
Φ38x40
032x60
Φ40x90
40×90
按4.6.9进行试验时,电池在经受了三次从-55±2°C至70±2℃温度循环后,应无物理损伤,并应符合3.6、3.7、3.9要求。3.14高漩贮存
按4.6.10进行试验时,电池在70±2c 高渴下至少保持48 b,应无物理损伤,并应符合 3.6、3.7、3.9要求。
3.15低温赋存
按4.6.11进行试验时,电池在-55±2℃低温下至少保持24h,应无物理损伤,并应符合3.6、3.7、3.9要求。
3.16湿热
按4.6.12进行试验时,电滤在经受温度为40±2-C、相对湿度为95%98%、时间火48h试验后,应无物理损伤,并应符合3.6、3.7要求。3.17运输振动
:按4.6.13进行试验时,电池在经受50+5Hz、加速度30±10m/s2、按图1所示x、yz三个方向各15min振动试验后,应无物理损伤,并应符合3.6、3.7、3.9要求。3.18运输冲击
按4.6.14进行试验时,电池在经受表3规定条件和图「规定方向的运输冲击试验后,应无物理损,并应符合3.6、3.7、3.9要求。表3
试验等级
加速度
600~750
500±20
150±10
150±10
持续时间
冲击波形
正弦半帧波!
Xy、 z
x、y、z
(次)
各667
各6667
各1000
iKAoNrKAca-
适用乎商
装导弹
适用于炮
射寺弹
SJ 20768—1999
注:1)从开始冲卡到蜂值时间不应大于7 ms2)方式1仅适用于首件检验及在电池结构更改情况下的典型试验,方戏I适用于质量一致性检验。
3.19冲击
3.19.1冲击方式A(单次冲击)
3. 19.1. 1激活前
按4.6.15.1.1进行试验时,电池经受表4规定的单次冲击试验后,应无物理损伤,并应符合3.6、3.7、3.9要求。
试验等级
3.19. 1. 2激活后
加速度
80000100000
40000~60000
110000~130000
持续时间
适用于炮射导弹
按4.6.15.1.2试验时,电池激活后经受表5规定的冲击试验,并应符合3.10要求。表5
试验等级
加速度
持续时间
起始冲击时间“
按详细规范规定
适用工筒装导弹
适用于炮射导弹
SJ 20768--1999
注:1)从电池激活到开始冲击这一段时间间隔。3.19.2冲击方式B(多次冲击)
3. 19. 2. 1激活前
按4.6.15.2.1试验时,电池经受表6规定的多次冲击试验后,应无物理损伤,并应符合 3.6、3.7、3.9 要求。
试验等级
加速度
200±10
150±10
350±10
持续时间
次/nin
注:1)电池可按两种方式之进行冲击试验。3.19.2. 2激活前
x、y、z
x、y、z
(次)
各3300
各10.000
20 000
各200
适用于炮射导弹
按4.6.15.2.2进行试验时,电池经受表7规定的多次冲击试验并激活放电,应符合3.10要求。
试验等级1
加逮度
350±15
800±20
持续时间
(次)
注:1)电池可按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冲击试验。3.20振动
3.20. 1单频振动 )
脉冲跟踪频率
80次/5min
脉冲均勾分布
在故电时间内
适用于炮射
按4.6.16.1进行试验时,电池经受加速度20m/s2、20~25Hz中某一频率,持续时间30min的正弦振动后,应无物理损伤,并应符合3.6、3.7规定。注:1)该项试验仅适用于炮射导弹,3.20.2抗振强度
按4.6.16.2进行试验时,电池沿x、y、2轴经受表8规定的正弦振动试验后,电池应无物理损伤,并符合3.6、3.7规定。表8
39~500
3.20.3振动稳定性
加速度幅值
扫描速度
cct/min
KAoNrKAca-
扫描次数
(次)
3.20.3.1A级1)
SJ 20768—1999
按4.6.16.3.1进行试验时,也池经受表9中某一频率的振动试验,并激活放电应满足3.10要求。
振动频率
振幅或加速度
8 mm(P-P)
2 mm(P-P)
30±5 mV/s2
30±5 m/s2
50±10 m/s2
50±10 m/s2
50±10 m/s
注:1)该级试验适用于筒装导弹。3.20.3.2B级\
可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振动试验:方向
xy向任选
(垂直于的轴向)
持续时间
按相关详细规范规定
方法1:按4.6.16.3.2方法1进行试验时,电池沿x、V、Z轴经受表10中正弦振动试验并激活放电,应符合3.10要求。表10
方法Ⅱ:
加速度幅值
扫描速度
oct/min
扫描数
(次)
方法[I:按4.6.16.4.2方法II进行试验时,电池经受表11中某一频率的振动并激活放电,应符合3.10要求。
频率范围
50~100
注:1)该级试验适用于炮射导弹。3.21加速度
3.21.1恒加速度
加速度
频率范围
100~250
250~700
700~1100
100~1 500
1500~5 000
加速度
SJ20768—1999
按4.6.17进行试验时,电池受300m/s,方法Y向、时间符合相关详细规范规定的加速度试验,并激活放电,应符合3.10要求。3.21.2白旋
按4.6.18进行试验时,电池经受612r/s自旋要求,并激活放电,应符合3.10要求。3.22低气压
电池在环境压力相当于海拔4500m高度的气压(58kPa)条件下激活放电应符舍3.10要求。
3.23加质量
应符合GJB1430中3.22要求。
3.24可靠性
应符合配套系统总体的要求,一般可靠度可在0.90左右(置信度为0.90)。3.25屹存
在4.6.21.1规定的贮存条件下,电池的贮存年限不小于11a。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资任
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机构有权对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4. 1. 1合格责任
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质量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他不能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4.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首件检验:
b.质量一致性检验。
4.3环境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应按4.5.5规定的环境条件进行检验和试验。4. 4首件检验
首件检验的样品是使用与正常生产相同的材料、设备和工艺进行生产的,并按4.4.2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和试验。
4.4.1首件检验提交的数量
首件检验提交的数量为6~12只,或按相关详细规范的规定。4.4.2首件检验程摩
首件检验的项、要求及程序按表12规定进行。4.4.3接收标准
首件样品应符合表12规定的检查和试验,直到可以接收。合格判定数为零。7-
iKAoNiKAca-
检验项目
缺陷分类
绝缘电阻
回路电阻
安全电流
密封性
温度冲击
运输握动
运输冲击
单频振动
抗振强度
高温贮存一商温
低温此存一低温
湿热一冲击
高温一振动移定性
低温一振动稳定性
高温一恒加速度或
低温一恒加速度或
低气压
4.5质量-致性检验
4.5.1批的组成
3.14. 3.11
3.15、3.12
3.19.1.1、3.10.
3.16、3.19.2.2
3.11、3.20.3
3.12、3.20.3
3.21.1 或 3.21.2
3.21.1 或 3.21.2
应符合GJB1430中4.5.1规定。
4.5.2质量一致性检验分组
应符合 GJB 1430 中 4.5.2 规定。4. 5.2. 1 A组
SJ 20768-1999
检验意节
4.6.4.1.2
4.6.15.2.1
4.6.10、4.6.7
4.6.11.4.6.8
4.6.15.1.1、4.6.6.
4.6.15.1.2
4.6.12、4.6.15.2.2
4.6,10、4.6.16.3
4.6.11、4.6.16.3
4.6.17 或4.6.18
4.6.17或 4.6. 18
应符合 GJB 1430 中 4.5.2.1 规定。4. 5. 2. 2 B 组
受试电池数
及状态
全部样本电池试
验时,电池不激
试验电池随机分
组进行试验,试
验时电池激活。
判定数组
通过A组检验的电池按表13规定的程序进行100%检验,任电池不符合表13中任一项要求时,应判为缺陷并从批中别除,只有通过B组检验的电池,才可以作为C纽检验的抽样样本。
检验项目
绝缘电阻
回路电阻
密封性
4. 5. 2. 3 C组
4. 5. 2. 3. 1 试验样本
SJ 20768---1999
应符合GJB1430中4.5.2.3.1规定。4. 5. 2. 3. 2检验程序
检验章节
除另有规定外,检验程序应按表14进行。样本中任一电池不符合表14中任一项要求时,应判为重缺陷。
检验项宜
运输动
运输冲击
单频振动
抗振强度
振动稳定性
恒加速度
4.5.2.3.3合格判据
应符合G1430中4.5.2.3.3规定。4.5.2.4不合格
应按 GJB 1430 中 4.5.2.4 规定。4.5.3包装检验
检验章节
4.6.15.2.1
受试电池数及状态
全部样本电池,试验时
电池不激活
受试电池数按相关详细
规范规定,项目可适当
叠加。试验时电池激活
包装应按本规范第5章规定。捡验程序应符合GJB1430中4.5.3规定。4.5.4测量装置和试验设备
应符合 GJB 1430 中 4.5.4规定。4.5.5标准大气环境
应符合GJB1430中4.5.5规定。
4.6试验方法
4.6.1外观检验
用目视法检查电池外观,电池的外形尺寸、重量等项检验应使用精度符合相关详细规范规定的计量器具测量,以确认它们是否符合3.4、3.5、4.5.2.1等要求。4.6.2绝缘电阻
应符合GJB1430中4.6.2规定,
TKANrKAca-
4.6.3回路电阴
应符合 GJB 1430 中 4.6.3规定4.6.4激活
4.6.4.1电激活
4.6.4.1.1发火电流
SJ 20768—1999
在电池激活回路中通以50ms脉冲宽度,相关详细规范的脉冲电流,点火头应可靠发火,电池激活。
4.6.4.1.2安全电流
在电池激活回路中按相关详细规范通以确定的直流电流,最短时间间隔为5min。当用电表测量电池输出电压接线柱时不应有电压输出,试验完成后,按4.6.3检查点火头激活回路电阻,应符合3.7要求。4.64.2机械激活
按相关详细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4. 6.5密封性
4. 6. 5. 1A级
电池置于8kPa余压气氛的常温水浴中至少保持3min,电池表面无连续气泡逸出电池通过水浴检验。
4. 6. 5. 2 B 级
通过水浴检验后的电池置于3×10°Pa氰气中至少保持2h后,取出电池,在2h内经受氮质谱仪验漏,电池凝率应不大于0.3Pa-cm/s:4.6.6电性能
按GJB1430中4.6.7规定进行。
4.6.7高温
将高温箱升漏到50士2°℃后,再将电池放入高温箱内,控制温度至相关详细规范规定的时间,墩出电池,在8min内按4.6.2、4.6.3检查电池,再按4.6.6进行试验,应符合3.10要求。
4.6. 8低温
将低温箱降温到-40吐2°C后,再将电池放入低温箱内,控制温度至相关详细规范规定的时间,取屯池,在8min内按4.6.2、4.6.3检查电池,再按4.6.6进行试验,应符合3.10 要求。
4. 6. 9温度冲新
应按GJB1430中4.6.10的规定。
4.6. 10高滤贮存
电池置于高温箱内,经受3.14规定的试验后,取出电池,在4.5.5规定的环境下,至少恢复3h,然后检查电池有无物理损伤,并按4.6.2、4.6.3、4.6.5检查电池。4.6.11低温账存
电池置于低温箱内,经受3.15规定的试验后,取出忆池,在4.5.5规定的环境下,至少恢复3h,然后检查电池有无物理损伤,并按4.6.2、4.6.3、4.6.5检查电池。4.6.12湿热
电池置于热试验箱内,经受3.16规定的湿热试验后,取出电池并擦干,在4.5.5规- 10-
SJ 20768-1999
定的环境下,检夺电池有无物理损伤,在8min内按4.6.2、4.6.3检查电池。4.6.13运输振动
电池按5.1、5.2规定包装并装箱,将包装箱固定在振动台上,按3.17要求进行运输振动试验后,检查电池有无物理损伤,并按4.6.2、4.6.3、4.6.5检查电池。4. 6. 14运输冲击
4. 6. 14. 1A级
电池按5.1、5.2规定包装并装箱,将包装箱固定在冲市台上,按3.18表3A级要求送行运输冲本试验后,检查电池有无物理损伤,并接4.6.2、4.6.3、4.6.5检查电池,4. 6. 14.2 B级
电池装入夹只中,将夹具刚性固定在冲击试验台上,按3.18表3B级要求进行运输冲击试验后,检查电池有无物理损伤,并按4.6.2、4.6.3、4.6.5检查电池,4.6.15冲击
4.6.15.1冲击方式A(单次冲击)4.6.15.1.1激活前
电池安装在详细规范规定的专用夹具内(夹具内允许有非刷性垫衬),将夹具刚性圖定在模拟发射加速度的单次冲击试验台上。按3.19.1.1表4规定进行冲击试验后,再按4.6.2、4.6.3、4.6.5检查电池。4. 6. 15. 1. 2 激活
电池安装在详细规范规定的专用夹具内(夹具内允许有非刚性垫衬),将夹具刚性固定在模拟发射的冲击试验台上。按3.19.1.2表5规定对电池激活后的冲击试验后,同时按4.6.6进行电性能试验,应符合3.10要求。4.6.15.2冲击方式B(多次冲击)4.6.15.2.1激活前
电池安装在详细规范规定的专用夹具内(夹具内允许有非刚性垫衬),将夹具刚性固定在冲击试验台上。按3.19.2.1表6规定进行多次冲击试验后,检查电池有无物理损伤再按4.6.2、4.6.3、4.6.5检查电池。4. 6. 15. 2. 2 激活后
电池安装在详细规范规定的专用夹具内(夹具内允许有非刚性垫衬),将夹具刚性固定在冲击试验台上。按3.19.2.2表7规定进行多次冲击试验,同时按4.6.6进行电性能试验,应符合3.10要求。
4.6.16振动
4.6.16.1单频振动
电池安装在夹具内,将夹具刚性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按3.20.1要求进行振动试验所,检查电池有无物理损伤,再按4.6.2、4.6.3检查电池。4.6.16.2抗振强度
电池安装在夹具内,将夹具刚性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按3.20.2表8要求进行振动试验后,检查电池有无物理损伤,再按4.6.2、4.6.3检查电池。4.6.16.3振动稳定性
4. 6. 16. 3. 1A 级
将电池按规定方向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按3.20.3.1要求任选表9中某一频率进行振- -
TKANiKAca-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