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标准《GB/T 4789.2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食菜、豆制品检验》是对冷食菜和豆制品中微生物进行检测的标准,涵盖多个检测项目和方法,确保食品安全。以下是该标准中提到的相关内容:

检测项目:
  • 菌落总数
  • 大肠菌群
  • 致病菌(如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 霉菌和酵母菌
检测方法:

标准中规定了详细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包括取样、培养和计数等步骤:

  • 菌落总数的测定通常采用平板计数法。
  • 大肠菌群的检测可能使用多管发酵法。
  • 沙门氏菌检测常采用选择性培养基和生化试验法。
  • 霉菌和酵母菌通过显微观察及培养在特定培养基中的生长来检测。
涉及产品:

该标准适用于以下产品:

  • 冷食菜,如凉拌菜等。
  • 豆制品类,包括豆腐、豆浆、腐竹等。

该标准旨在确保冷食菜和豆制品的微生物学安全,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GB/T 4789.2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食菜、豆制品检验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食菜、豆制品检验

标准号:GB/T 4789.23-2003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2003-08-11

实施日期:2004-01-01

标准状态:现行

GB/T 4789.2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食菜、豆制品检验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冷食菜、非发酵豆制品及面筋、要酵豆制品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冷食菜、非发酵豆制品及面筋、发酵豆制品的检验。GB/T4789.2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食菜、豆制品检验GB/T4789.23-2003

GB/T 4789.2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食菜、豆制品检验的部分内容

ICS 07.10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789.23—2003

代替GB/T4789.23-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食菜、豆制品检验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of food hygiene-Examination of cold dish and bean products2003-08-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4-01-01实施

GB/T4789.23—2003

本标准对GB/T4789.23—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食菜、豆制品检验》进行修订。本标准与GB/T4789.23—199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按照GB/T1.1一2000对标准文本的格式和文字进行修改。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卫生标准修改冷食菜、豆制品的分类。一原标准的“本标准规定了冷食菜、豆制品的检验方法。”和“本标准适用于冷食菜、豆制品的检验。”修改为“本标准规定了冷食菜、非发酵豆制品及面筋、发酵豆制品的检验方法。”和“本标准适用于冷食菜、非发酵豆制品和面筋、发酵豆制品的检验。”修改并规范原标准中的“设备和材料”。修改和规范“引用标准”。

修改了原标准的“操作步骤”。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T4789.23—199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卫生防疫站、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以贤、计融、付萍、杨宝兰、姚景会。本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1994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166

1范围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食菜、豆制品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冷食菜、非发酵豆制品及面筋、发酵豆制品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冷食菜、非发酵豆制品及面筋、发酵豆制品的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4789.23—2003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4789.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T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3设备和材料

3.1现场采样用品

3.1.1采样箱。

3.1.2灭菌塑料袋。

3.1.3灭菌带塞广口瓶:500mL。3.1.4灭菌刀、剪、镊子。

3.2实验室检验用品

见GB/T4789.2、GB/T4789.3、GB/T4789.4,GB/T4789.5.GB/T4789.10。4培养基和试剂

见GB/T4789.2、GB/T4789.3,GB/T4789.4,GB/T4789.5.GB/T4789.10。5操作步骤

5.1样品的采取和送检

5.1.1采样时应注意样品代表性,采取接触盛器边缘、底部及上面不同部位样品,放人灭菌容器内。样品送往化验室应立即检验或放置冰箱暂存,不得加入任何防腐剂,定型包装样品则随机采取。5.1.2采样数量:按GB/T4789.1要求。5.2检样的处理

以无菌操作称取25g检样,放入225mL灭菌蒸馏水,用均质器打碎1min,制成混悬液。定型包装样品,先用75%酒精棉球消毒包装袋口,用灭菌剪刀剪开后以无菌操作称取25g检样,放人225mL无菌蒸馏水,用均质器打碎1min,制成混悬液。167

GB/T4789.23—2003

5.3检验方法

一菌落总数测定:按GB/T4789.2执行;大肠菌群测定:按GB/T4789.3执行;沙门氏菌检验:按GB/T4789.4执行:志贺氏菌检验:按GB/T4789.5执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按GB/T4789.10执行。168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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