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项目
1. 杀虫效果评价: 测试电热蚊香片对目标昆虫(如蚊子)的实际杀灭效果。
2. 驱避效果测试: 评估电热蚊香片的驱避性能,是否能有效防止昆虫进入测试区域。
3. 持效时间: 检测产品的药效持续时间,以确保其在特定时间内的有效性。
4. 安全性评估: 针对使用时产生的烟雾和气体对人体和宠物的安全性进行测试。
检测方法
1. 室内密闭环境测试: 在标准化的封闭测试室内进行,以控制环境变量并确保实验结果的可重复性。
2. 时间效应测定: 在不同的时间点收集数据,以分析电热蚊香片的即时与持续效果。
3. 对比分析: 使用对比组和实验组析出相对功效。
4. 生物测定技术: 使用活体昆虫进行直接作用效果确认。
涉及产品
该标准主要涉及的是电热蚊香片,其作为一种常用的室内卫生用杀虫剂,广泛用于家庭、酒店及办公场所的蚊虫防治。此类产品通常以含有化学杀虫成分(如拟除虫菊酯)的片剂形式存在,这些片剂通过电热加热释放有效成分来达到驱虫和杀虫效果。
标准名:农药 登记卫生用杀虫剂的室内药效评价 电热蚊香片
标准号:GB/T 17322.5-1998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98-04-03
实施日期:1998-10-01
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电热片蚊香的室内药效评价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电热片蚊香在农药登记时对蚊进行熏杀处理的药效评价。GB/T17322.5-1998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的室内药效评价电热蚊香片GB/T17322.5-1998
GB/T17322.5-1998
本标准可与GB13917.5一92配套使用,但本身是-个独立的标准。本标准自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上海市卫生防疫站、广东省卫生防疫站、天津市卫生防疫站、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后勤部军事医学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后勤部军事医学研究所、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缪武阳、何上虹、林立丰、孙晨熹、徐之明、张应阔、姜辉。:326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的
室内药效评价电热蚊香片
Laboratory efficacy criterions of public healthinsecticides for pesticide registration--Electric mat本标准规定了电热片蚊香的室内药效评价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电热片蚊香在农药登记时对蚊进行熏杀处理的药效评价。2引用标准
GB/T17322.5—1998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3917.5一92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方法电热片蚊香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3技术指标
3.1测试方法
按GB13917.5执行。
3.2药效指标
电热片蚊香的室内药效根据密闭圆简法和方箱法测试的KTso(min)进行评价药效结果分为A、B两级,低于B级不予登记(见表1)。四个时段结果均为A级才可定为A级。以厂家推荐的最长时间为测试的最后时段。表1
圆简法
方箱法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厨1998-04~03批准A
1998-10-01实施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