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GB/T 17756-1999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以下是其提到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涉及的产品:

1. 相关检测项目:

在《GB/T 17756-1999》中,色拉油的检测项目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 感官指标:包括色泽、气味、滋味及透明度。
  • 理化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酸值(以KOH计,mg/g);
    • 过氧化值(mmol/kg);
    •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质量分数,%);
    • 不溶性杂质含量(质量分数,%);
    • 透明度(在一定温度下是否澄清透明);
    • 加热试验。
  • 卫生指标:包括重金属(如铅含量)、溶剂残留量及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

2. 对应的检测方法:

《GB/T 17756-1999》中对色拉油技术要求的检测方法一般依据以下标准或技术规范:

  • 酸值检测:按照《GB/T 5530》进行检测。
  • 过氧化值检测:采用《GB/T 5538》规定的方法。
  •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依据《GB/T 5528》进行检测。
  • 不溶性杂质含量检测:按照《GB/T 15688》进行。
  • 透明度和加热试验:按照《GB/T 17756-1999》中附录部分制定的专门方法。
  • 重金属含量检测:通常按照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

3. 涉及的产品:

依据标准,本技术条件适用于下列食用色拉油产品:

  • 大豆色拉油
  • 花生色拉油
  • 菜籽色拉油
  • 葵花籽色拉油
  • 棉籽色拉油
  • 玉米色拉油
  • 其他符合彩色拉油技术要求的植物油类产品

这些色拉油产品通常经过精炼处理,达到适合冷食直接消费的标准。

总结来说,《GB/T 17756-1999》为色拉油的品质及卫生安全设立了统一的技术要求,其检测项目涵盖感官、理化及卫生指标,对应的检测方法在相关国家标准中有具体规定。

GB/T 17756-1999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号:GB/T 17756-1999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99-05-07

实施日期:1999-10-01

标准状态:现行

GB/T 17756-1999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色拉油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用植物油制成的色拉油。GB/T17756-1999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GB/T17756-1999

GB/T 17756-1999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的部分内容

ICS67.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756—1999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salad oil1999-05-07发布

1999-10-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GB/T17756--1999

本标准是基于我国油脂精炼设备及生产现状,同时结合我国人民对高级食用油的基本要求而制定的。

本标准制定的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泛指以食用油类所制成的色拉油产品通用标准。本标准制定的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是生产和经营的色拉油的最基本的技术要求,同时也是色拉油产品所要达到的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本标准是制定各种色拉油产品标准的基础标准。各单--品种的色拉油产品,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对应品种的特性,制定单一品种的产品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提出。本标准由国内贸易部商办工业司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内贸易部西安油脂科学研究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阶平、鲍元奇、孟桔。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of salad oilGB/T 17756-1999

本标准规定了色拉油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用植物油制成的色拉油。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5524—1985

GB/T5525-—1985

GB/T5526—1985

GB/T5527—1985

GB/T5528-1995

GB/T5529—-1985

GB/T5530—1998

GB/T5532--1995

GB/T5534—1995

植物油脂检验扦样、分样法

植物油脂检验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植物油脂检验比重测定法

植物油脂检验折光指数测定法

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法

动植物油脂酸价和酸度测定

植物油碘价测定

动植物油脂皂化值测定

GB/T5535.1—1998

3动植物油脂不皂化物测定第1部分:乙醚提取法(第一方法)GB/T5535.2—1998

动植物油脂不皂化物测定第2部分:已烷提取快速法油脂过氧化值测定

GB/T5538---1995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7718-1994

色拉油卫生标准

GB13103—1991

GB/T17374—1998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色拉油salad oil

植物毛油经精炼成无味、色浅、高烟点、低温下不易凝固的油脂产品。除适用于烹调外,特别适合于拌制色拉和其他需要高质量油脂的场合。4技术要求

4.1特征指标:相对密度、折光指数、碘价、皂化价、不皂化物。对于明示某单一品种的色拉油的特征指标,应符合对应油脂品种标准的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5-07批准1999-10-01实施

4.2质量指标见表1。

透明度

气味、滋味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133.4mm)

水分及挥发物,%

杂质,%

酸价,mgKOH/g

过氧化值,meq/kg

冷冻试验(0C冷藏5.5h)

烟点,℃

GB/T17756—1999

4.3卫生指标:按GB13103的要求执行。指标

澄清、透明

无气味,口感好

澄清、透明

4.4本产品中添加抗氧化剂、抗结晶抑制剂等应符合GB2760的要求。4.5本产品中不得掺有非食用油、矿物油等。5试验方法

5.1相对密度:按GB/T5526规定的方法测定。5.2折光指数:按GB/T5527规定的方法测定。5.3碘价:按GB/T5532规定的方法测定。5.4

皂化价:按GB/T5534规定的方法测定:5.5不皂化物:按GB/T5535.1~5535.2规定的方法测定5.6透明度:按GB/T5525—1985中第1章规定的方法测定5.7气味、滋味:按GB/T5525—1985中第3章规定的方法测定。色泽:按GB/T5525--1985中第2章规定的方法测定,5.8色

水分及挥发物:按GB/T5528规定的方法测定。5.92

5.10杂质:按GB/T5529规定的方法测定。5.11酸价:按GB/T5530规定的方法测定。两次测定允许差不超过0.04mgKOH/g,求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5.12过氧化值:按GB/T5538规定的方法测定。5.13冷冻试验: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执行。5.14

烟点:按附录B(标准的附录)执行。5.15

卫生指标的测定: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卫生标准方法执行。6检验规则

6.1抽样:抽取检验用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通过抽样检验能够真实地反映该批产品的质量状况。6.1.1标准食用油桶(200L)装、油池、油罐、车槽装抽样方法按GB/T5524的要求执行。6.1.2小包装检验样品的抽样方法:在库房的对称位置随机抽取同批小包装油(500mL~5L装)各1桶(瓶);在市场货架随机抽取同批小包装油1桶(瓶)。抽取检验样品,摇匀,分别取检验用样品,3.2产品出厂(交货)必须按第4章进行出厂交收检验,其中卫生指标允许定期抽检。检验样品应妥善保存一个月,以备复验。

GB/T17756—1999

6.3设备初次生产或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要对产品进行型式检验。6.4产品质量在保质期内应符合第4章的技术要求。当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样品应提交国家公认的权威仲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结果以仲裁检验结果为准。6.5判定规则:在检验结果中有--项不合格,就不能使用色拉油的名称。6.6卫生指标检验不符合GB13103规定的,禁止生产与销售。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7.1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及要求。7.2销售包装应符合GB/T17374的规定及要求。包装容器及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7.3

包装容器必须专用、清洁、干燥和密封.应符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7.4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避光处。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同库存放。7.5

运输要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散装运输要用专车,保持车辆清洁、卫7.6

A1材料和用具

GB/T17756—1999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冷冻试验

A1.1油样瓶115mL(直径约40mm),必须清洁、干燥。A1.20℃冰水浴:容积约为2L(高约250mm),内装碎冰块的桶。A1.3温度计:-10℃~50℃。

A1.4软木塞和石蜡(封口用)。A2操作方法

将混合均匀的油样(200mL~300mL)加热至130℃时,立即停止加热,并热过滤。将过滤油注入油样瓶中,用软木塞塞紧,冷却至25℃,用石蜡封口。然后将油样瓶浸入0℃C的冰水浴中,用冰水覆盖,使冰水浴保持在0℃(为使保持在0℃可随时补充冰块)。放置5.5h后取出油样瓶并仔细观察脂肪结晶或絮状物。通过试验,合格样品必须澄清、透明(注意切勿错误地认为分散在样品中细小的空气泡是脂肪结晶)。

预先热处理的目的是除去微量的水分,并破坏可能出现的结晶核。因为两者都会影响试验,会带来絮状物或过早1

的结晶。

如果需要延长冷冻试验时间,可在5.5h后,将油样瓶继续放入冰水浴中,根据需要时间,再取出观察。观察后油2

样瓶尽快放回冰水浴,以防止温度上升。附录B

(标准的附录)

B1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食用油脂烟点的测定。B2定义

在规定的测定条件下,油脂加热至用肉眼能初次看见热分解物连续发烟时的最低温度。B3仪器和用具

B3.1烟点箱:见图B1、图B2。

框架外罩6mm纤维板

电源线

GB/T 17756—1999

25×25

根据电炉及支撑物高度自定

木框架

内部涂黑

通风孔$25

230×90

镀锌薄钢板

7100表玻璃

B3.2温度计:0℃~300℃,最小分度1℃。B3.3油样杯:(黄铜》见图B3。日光灯泡

电源线

200×200簿铁片

顶部有通风孔50

温度计

样品杯

加热板

单位:mm

单位;mm

B3.4加热板:见图B4。

14.3~15.9

GB/T17756—1999

62.7~64.3459

单位:mm

GB/T17756—1999

金属(黄铜、铸铁、熟铁或钢)图B4

B3.5热源:1000W电炉,用调压器控制。B4操作方法

B4.1电炉上放置加热板(见图B4),其凹槽向上,用调压器控制电炉的加热速率。单位:mm

B4.2将油脂样品小心地装入油样杯中,其液面正好在装样线上,放入加热板的凹槽上。调整好仪器的位置,使照明光束正好通过油样杯杯口中心。垂直悬挂温度计于油样杯中心,使水银球离杯底6.35mm。B4.3迅速加热样品至发烟点前42C左右,调整热源,使样品升温速率为5'C/min~6℃/min。当初次看见样品有少量、连续带蓝色的烟(油脂中的热分解物)冒出时,温度计指示的温度即为烟点。双试验允许差不超过2℃,求其平均值即为测定结果。注

在样品开始连续发烟前,有股轻微的烟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忽略。2油样杯要认真地清洗干净,以去除影响烟点的任何物质。中华人民共

国家标准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

GB/T17756-1999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话:68522112

无锡富瓷快速印务有限公司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印张3/4字数15干字

开本880×12301/16

1999年8月第一版

1999年8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1500

书号:155066·1-16031

1定价8.00元

标目382—29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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