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3810-1999 塑料网眼袋》规定了塑料网眼袋的质量要求、检测项目及其方法,以下是相关内容的总结:
在标准中提到的主要检测项目包括:
标准中规定了以下检测方法:
标准《QB/T 3810-1999 塑料网眼袋》适用于以下产品:
标准名:塑料网眼袋
标准号:QB/T 3810-1999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9-04-21
实施日期:1999-04-21
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网眼袋(以下简称“网眼袋”)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测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丙烯或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挤出、拉伸成扁丝,再经编织而成的网眼袋。QB/T3810-1999塑料网眼袋QB/T3810-1999
分类号Y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3810-1999
塑料网眼袋
1999-04-21发布
国家轻工业局·发布
1999-04-2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塑料网眼袋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3810-1999
代替GB/T10806-1984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网眼袋(以下简称“网眼袋”)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丙烯或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挤出、拉伸成扁丝,再经编织而成的网眼袋。2
引用标准
GB1040
3产品分类
3.1类型
塑料拉伸试验方法
网眼袋按编织方法分为两大类型a
平织型网眼袋:
经编型网眼袋。
3.2品种
平织型网眼袋按经、纬密不同分为大网、中网和小网三个品种,其经、纬密见表1。表1
经密,根/10cm
纬密.双:10cm
经编型网眼袋按经、纬密不同分为大网和小网两个品种,其经、纬密见表2。表2
经密,根/10cm
纬密,根/10cm
网眼袋的规格用有效尺寸!×b表示。国家轻工业局1999-04-21批准
1999-04-21实施
4技术要求
QB/T3810-1999
4.1有效尺寸及平均质量
网眼袋的有效尺寸及平均质量应符合表3要求。表3
长,cm
宽.cm
半均质量、g/条
4.2外观
网眼袋的外观应符合表4要求。
串口带
按需方要求,同批产品应无明显差异不准有明显污染
无明显不规则叫凸
应整齐、间隔均匀无明显错位
每条网眼袋允许有不相邻的2根,但需接牢每条网眼袋允许有不相邻的2根,但需接牢不允许
4.3边与底
底的缝合一般采用平针法或链锁法,并应符合表5要求。平织型网眼袋边、
已边卷拆
折边宽度,cm
链锁法
缝线两道基本平行,分别距折边内、外沿约1/3折边宽处。无跳针、浮线及未打倒回针
缝线一道位于折边中央,无跳针、浮线经编型网眼袋的边、底在织袋时同时编织,并应符合表6.要求。项
织边裁切
袋边宽度,cm
QB/T3810—1999
采用热熔切割,无散边现象
单织或双织
网眼袋的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7要求。表7
平织型网眼袋
报/10cm
经密,
纬密,双(根)/10cm
拉断力
5试验方法
经向>
纬向>
缝边>
缝底》
经编型网眼袋
5.1长与宽
将网眼袋平铺于桌面上,用精确到1mm的钢真尺在距边10cm处和中间分别测量长与宽,取偏差最大的数值作为试验结果。各种网眼袋的长与宽的测量部位如图1所示。平纸袋
经编双胶袋
QBT3810—1999
经编单底袋
图1网眼袋长和宽的测量部位
6一有效宽度:1一有效长度
5.2平均质量
取网眼袋10条,用精度为0.5g的天单称量,按下式计算网眼袋的平均质量。平均质量(g)
式:w
5.3外观
-10条网眼袋质量,g。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检查。
5.4边与底
测检查,折(袋)边宽度用精度为1mm的钢直尺测量。经密和纬密
串带袋
将网眼袋铺于桌面上,在网眼袋对角各距袋边10cm处圈定10cm×10cm两方块,自测方块内的经密、纬密,当点不足1根(双)时按1根(双)计,取偏差大的数值为试验结果。5.6拉断力
5.6.1试验设备
试验机应符合GB1040的规定。
5.6.2试样
试样按图2、图3、图4所示尺寸及图5所示位置从3条网眼袋上裁取,试样的尺寸从边沿第1根(双)起测量,织型网眼袋的缝边和缝底试样两边的缝线应适当留长,平针法缝制的按图6链锁法缝制的按图7打3道结。
图2平织型网眼袋经向、纬向试样QB/T3810-1999
图3经编型网眼袋经向、纬向试样150
差制折卷部分
图4平织型网眼袋缝边、缝底试样图5裁取试样位置图
A一纬向试样,B一经向试样,C一缝边试样,D一缝底试样QBT3810-1999
图6平针法缝制的网眼袋缝线的打结图?链锁法缝制的网眼袋缝线的打结5.6.3试验条件
试样应在23±2℃进行4h以上的状态调节,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5.6.4试验程序
将试样夹在拉力机夹具上(经编型网眼袋的试样应对折成宽为50mm),夹具间距为200mm,试验机空载速度为200±20mm/min。记录试样在拉伸过程中的最大负荷,试验结果取5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试验过程中如遇试样在夹具中破裂、滑脱,该试样无效,应另取试样重做。检验规则
网眼袋需进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1
6.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连续生产时每季度进行一次,
改变原料品种、牌号及关键工艺条件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改变产品品种、规格时:
停产一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
e: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1.2本标准第4章所列项目均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6.2同类型、同品种、同规格且在同期限内交货的网眼袋为一批。6.3每批从4包中随机抽取批量的万分之一,但至少不少于30条网眼袋,其中5条供表7所列项自试验用,10条供表3中平均质量试验用,其余试样逐条进行表3中长与宽、表4及4.3条所列项目的试验。
6.4判定规则
QB/T3810-1999
6.4.1表7所列项及平均质量如有任一项不合格,应从原批中双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为不合格。
6.4.2表3中长与宽、表4及4.3条所列项目中如有任一项不合格,则该条试样为不合格。不合格数超过试样数的10%时,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台格项进行复验,若仍超过10%则该批为不合格。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产生异议时,可按本标准进行仲裁检验。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每一包装应附有产品标志,标明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7.2包装
7.2.1网眼袋的包装应牢固适于运输。7.2.2同一包装中不允许有不同品种、规格的产品。7.2.3每包一般为1000条或2000条,每包中也可再以若干个百数为单位进行分扎。7.2.4每包内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7.3运输
网眼袋在运输时应防止污染、磨擦、受热,并应避免雨淋且不准用锐利之物钩吊和刻划。了.4存
网眼袋应贮存于干燥、清洁、远离热源的库房内,贮存期自出厂日起不超过18个月。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轻工业部塑料加工应用科学研究所负责归口。本标准自宁波塑料编织袋总厂、宁波市塑料皮革工业公司共同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伟国、周兆唐、金毓球。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塑料网眼袋
QB/T381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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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