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以下是对标准《QB/T 1176-1991 家用缝纫机摇杆技术条件》中所提到的相关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涉及产品的梳理,并适当地添加HTML标签:

一、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QB/T 1176-1991》标准,家用缝纫机摇杆需进行以下检测项目:

  • 外观质量检测
  • 尺寸与公差检测
  • 材料性能检测
  • 表面处理质量检测(如镀层厚度、耐腐蚀性能等)
  • 静态机械性能测试(如承载能力测试)
  • 动态力学性能测试(如动平衡度测试)

二、相关检测方法:

标准中提到的检测通常包括以下常见的工业方法:

  • 外观质量检测:通过目视检查和简单的测量仪器(如放大镜、游标卡尺)对摇杆的外观质量进行评估。
  • 尺寸与公差检测:使用专业工具(如游标卡尺、千分尺、三坐标测量机)对摇杆各关键部位的尺寸进行精准测量,验证是否满足规格要求。
  • 材料性能检测:通过化学成分分析(如光谱仪分析法)和机械性能测试(如拉伸、硬度等)验证摇杆的选材是否达标。
  • 表面处理质量检测:使用测厚仪测量镀层厚度,通过盐雾试验或其他腐蚀性实验检测表面耐腐蚀性能。
  • 静态机械性能测试:通过加载试验台对摇杆承载能力进行试验,测量其变形量及断裂强度。
  • 动态力学性能测试:在特定的工况模拟设备中对摇杆的动平衡和动态受力表现进行分析,以确保在工作中运行平稳。

三、涉及产品: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以下产品:

  • 各种型号的家用缝纫机摇杆组件
  • 与缝纫机摇杆相关的传动部件
  • 家用缝纫机整体装配中的结构配件

以上内容对标准涉及的技术要求、检测项目及应用范围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帮助更好地理解《QB/T 1176-1991》的相关内容。

QB/T 1176-1991 家用缝纫机摇杆技术条件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家用缝纫机摇杆技术条件

标准号:QB/T 1176-1991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1-07-03

实施日期:1992-01-01

标准状态:现行

QB/T 1176-1991 家用缝纫机摇杆技术条件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缝纫机摇杆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以及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脚踏驱动型式的家用缝纫机摇杆,也适用于服务性行业用脚踏驱动型式缝纫机摇杆。QB/T1176-1991家用缝纫机摇杆技术条件QB/T1176-1991

QB/T 1176-1991 家用缝纫机摇杆技术条件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家用缝纫机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摇杆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缝纫机摇杆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以及检验规则。QB/T1176—1991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脚踏驱动型式的家用缝纫机摇杆,也适用于服务性行业用脚踏驱动型式缝纫机摇杆。

2引用标准

GB/T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ZBY 17004

缝纫机包装

3产品形状和尺寸

产品形状和尺寸见图1。

1—曲轴;2—轴承:3—下连杆;4—接头;5—摇杆球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07-03批准A—H

近轴两端处

1992-02-01实施

4技术要求

QB/T1176—1991

4.1$12.7mm对33°锥孔和锥体的公共轴线的圆跳动为0.30mm。4.2摇杆轴承部位必须转动灵活又无松动。4.3当曲柄两端锥体支撑后,曲轴旋转360%,摇杆球的摆差不超过1.5mm。4.4下连杆螺杆与摇杆球焊接应牢固。4.5锥销孔中心至曲轴肩端面距为13+43mm。4.6曲轴柄直径为12.7-8.018mm。4.7

曲轴的硬度为HV500以上。

4.8表面粗糙度曲轴柄为,曲轴圆锥头为,曲轴圆锥孔为4.9摇杆曲轴和轴承壳的不加工部位和下连杆螺杆外露表面的烘漆色泽应基本一致,不应有明显的脱漆、漏漆和大块的流漆。33°锥孔不应有残漆(不包括残留漆雾)。5试验方法

5.112.7mm对33°锥孔和锥体的公共轴线的圆跳动为0.30mm。用图2所示的专用量具,两项尖定位,用千分表测12.7mm外径左右两端部位的圆跳动量不应超过0.30mm。图2

5.2轴承部位转动灵活又不松动。手持下连杆,曲轴呈水平位置时曲轴不应由自重而转动,两手持曲轴两端转动,下连杆、接头等部件应能由其自重作用而保持下垂且不随曲轴转动。5.3摇杆球的摆差不超过1.5mm,其试验方法用图2所示的专用量具。清理曲轴和专用量具两对锥体上的油污杂物,然后扳动手柄,退出量具右面的顶尖,56

QB/T1176-1991

把曲轴的顶尖插人量具的左锥套,然后推人扳手把量具的顶尖顶人谢轴锥孔内;用手预先转动曲轴使两支撑配合可靠;用手转动曲轴360°,用专用量具的分压卡测量摇杆球接触点摆动偏差。5.4下连杆螺杆与摇杆球焊接应牢固,如图3所示。a.

爽住摇杆球;

在杆的另-端缓慢加力,使杆弯曲变形达到10°(100:17.6)目测焊接部位不应有裂缝,杆与球扭转时不允许有松动。10*

5.5锥销孔中心至曲轴肩端面距13+3mm,用专用厚薄环规测定。5.6曲轴柄直径12.7-8美用千分尺测量。5.7曲轴柄硬度HV500以上,用维氏硬度计在锥孔端面三点,取算术平均值。5.8表面粗糙度在光照度600±200lx下,距离工件300mm,用粗糙度样板目测对比。曲轴柄为/;曲轴圆锥头为,曲轴圆锥孔为

5.9摇杆的油漆加工部位的烘漆,在光照度600土2001x下,距离工件500mm用目测,色泽应基本致,不应有明显的脱漆、漏漆和大块的流漆。同时目测33°锥孔应无残漆(不包括残留漆雾)。6检验规则

6.1产品须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6.2收货方有权在订货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计数抽样检查方案对提交检查批进行验收检验。

6.3检验项自、检查水平、不合格分类、合格质量水平按表1的规定。表1

检验项目

12. 7mm 对锥孔、锥体轴线的圆跳动p12. 7-8.03amm

轴承转动灵活又无松动

播杆球的摆差不超过 1. 5mm

螺杆与摇杆球焊接牢固

销花与瓣面距13#样m

硬度为HV500以上

表面粗糙度

表面烘漆质遣

条文绩

技术要求

试验方送

检查水平

不合格分类

合格质量水平

QB/T11761991

6.4产品以组批方式交货,单位产品是每件摇杆。样本应从提交检查批中随机抽取,抽样方案类型为-次抽样方案。

6.5抽样方案的严格性按GB/T2828规定。一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按表2。表2

批量范围

26~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6.6产品合格批的判定:第一组以不合格品数计,第二组以不合格项数计。两组均合格为批合格。6.7被判为不合格的提交检查批应由制造厂进行全数检验,在剔除不合格品后重新组成批交验,提交检验时须附复验记录。如该批仍判为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得再申请验收。6.8在判为合格的检查批中,应把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用同类的合格品替换或整修为合格品。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产品应有制造厂商标标志。

7.2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型号、名称、数量、制造厂名及厂址、生产日期、采用标准号及质量认证标志等。

包装、运输、贮存按ZBY17004规定。7.3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缝纫机工业标准化质量检测中心站归口。本标准由上海缝纫机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承庆、刘强田。58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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