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涉及产品:
这些检测项目和方法确保毛皮成品在市场上具有良好的质量和性能,适用于多种毛皮制品。
标准名:毛皮成品验收规则
标准号:QB/T 1262-1991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1-10-17
实施日期:1992-06-01
标准状态:现行
QB/T1262-1991毛皮成品验收规则QB/T1262-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毛皮成品验收规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毛皮成品验收的有关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毛皮成品的验收。2引用标准
QB/T 1264
毛皮成品的包装、标志、贮藏和运输3技术要求
QB/T 1262---1991
3.1毛皮成品在人库前应按照各种毛皮的成品标准进行分类、分级,以便验收人库。有特殊要求的成品(如外贸、军需等)可按合同规定进行验收。3.2验收交货时,应附化验单一份,单上注明下列各项:a.
生产厂名称或代号;
成品品种;
生产数量,
取样日期;
化验室名称、分析者姓名、检验分析日期并盖有化验室和工厂印章。3.3当收货方与交货方在成品质量上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共同取样进行复验。3.4凡因理、化测试取过样的毛皮成品,可扣除取样部位的面积进行交货,收货方不得拒绝收货。3.5已经验收完的毛皮成品出厂后,只要遵守QB/T1264中第2.3.8条所规定的一年期限内,成品发生质量变化,仍由制造厂负责。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毛皮制革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毛皮制革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晓春、崔文成、汤清莲、陈春堂。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10-17批准注传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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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06-01实施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