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QB/T 1144-1991 机械中文打字机》标准中涉及的检测项目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检测项目 1. **外观质量**:检查打字机的外观是否有明显的缺陷,如划痕、凹痕等。 2. **功能性能**:包括打字机的打字功能是否正常,键盘是否灵敏,字迹是否清晰。 3. **耐久性**:测试打字机在长时间使用后的性能变化。 4. **噪声测试**:测量打字机在工作时产生的噪声水平。 5. **安全性**:检查打字机的电气安全性和机械安全性。 ### 检测方法 1. **目测法**:用于外观质量的检测。 2. **功能测试**:通过实际操作打字机,检查其功能性能。 3. **耐久性测试**:进行长时间的连续打字测试,观察性能变化。 4. **噪声测量**:使用噪声计测量打字机工作时的噪声。 5. **安全测试**:使用专用设备测试电气和机械安全性。 ### 涉及产品 该标准主要涉及机械中文打字机产品,包括各种型号和规格的机械中文打字机。 这些检测项目和方法确保了机械中文打字机的质量和安全性,适用于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产品的质量控制。

QB/T 1144-1991 机械中文打字机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机械中文打字机

标准号:QB/T 1144-1991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1992-01-01

标准状态:现行

QB/T 1144-1991 机械中文打字机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中文打字机的主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机械中文打字机。不适用电动、电子等其他打字机。QB/T1144-1991机械中文打字机QB/T1144-1991

QB/T 1144-1991 机械中文打字机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机械中文打字机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 1144.- 1991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中文打字机的主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机械中文打字机。不适用电动、电子等其他打字机。2引用标准

3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 2828

GB/T2829

GB/T 8938

QB/T 1145

QB/T 1146

QB/T 1147

3产品分类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打字纸

机械中文打字机油漆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机械中文打字机电镀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中文打字机锌合金字

3.1型式:手动式。

3.2分类

3.2.1按等体规格分:1#、3\、4#。3.2.2按结构性能或功能分:多分格、大棍簡等。3.3基本参数及主要尺寸

打字用纸最大面积:大于等于420mm×290mm;a.

打字最大面积:大于等于390mm×260mm;单字连打最快速度:100次/min;最多打印份数:一次可打同式文件五份,但每张打字纸及复写纸的厚度均应小于等于0.05mm;

滚简直径:大于等于95mm;

滚筒简长度:大于等于443mm;

字盘可容字量:见表1。

字体规格

4技术要求

最,只

≥2480

4.1打字机使用时,各传动机构及操作件应轻便灵活,不得有卡住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06-04批准58

≥2450

1992-01-01实施

QB/T 1144-- 1991

4.2打字机在打字时不得有呆滞现象。主要操作件所需的作用力应符合表2规定。表2

按字体规格分类

操作件所需作用力

真打驱动力

横打驱动力

字盘左右移动力

拖板前后移动力

机身左右移动力

4.3打印字符行列整齐、字迹清楚。3号打字机

4.4滚筒上、下压纸尺能可靠压紧打字纸,在打字过程中纸张不得有松动现象。4号打字机

4.5滚筒表面橡胶硬度为邵氏91~96,表面杂质点应不超过五处,每个杂质点的面积应小于等于0.8mm2。杂质点间的距离应大于等于50mm。4.6划线机转轮应转动灵活,并能划出双线,线条平直整齐。4.7各种塑料件无裂痕、毛刺和明显缩瘦现象。4.8油漆件应符合QB/T1145的规定。4.9电镀件应符合QB/T1146的规定。4.10锌合金字应符合QB/T1147的规定。5试验方法

5.1第4.1条的试验方法

在最大打字范围内各打二行二列任意字符,且作全功能使用,手感目测检查,符合本标准。5.2第4.2条的试验方法

直、横打驱动力

使直、横打拉杆分别处于直、横的位置上,将字锤对准任意一个锌合金字,然后用测力计以静压力垂直作用于撤手柄,分别作直打或横打试验各五次取平均值,应符合本标准。b.字盘左右移动力

字盘在任意位置时,用专用量具水平作用于字盘推手柄,分别测得字盘左、右开始移动力各五次取平均值,应符合本标准。

c.拖板前后移动力

将滚简架及机身移至中间位置,用专用量具水平作用于救手柄,分别测得拖板前、后开始移动力各五次取平均值,应符合本标准。d.机身左、右移动力

将滚筒架分别移至左、右极端位置时,用专用量具水平作用于撤手柄,分别测得机身左、右开始移动力各五次取平均值,应符合本标准。5.3第“4.3条的试验方法

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以不超过60次/min的速度,用GB/T8938-号打字纸进行一式五份打字试验,目测检查打字质量应符合本标准。5.4第4.4条的试验方法

用宽为100mm的GB/T8938一号打字纸(30g/m2)一端压在上压尺与滚简之间,另-端用专用夹具以2N的静拉力沿压纸点的切线方向拉动,纸张不得有松动现象,用同样方法测下压尺,均应符合本标准。

5.5第4.5条的试验方法

QB/T 1144--1991

用邵氏A型硬度计在环境温度为18~28℃,测定滚简表面橡胶硬度,应符合本标准。以面积为1mm×1mm的量块在滚简表面杂质点上作比较(距离滚简两端各30mm范圈除外),测检查应符合本标准。

5.6第4.6条的试验方法

任意划一张双线表格,手感目测应符合本标准5.7第4.7条的试验方法

视距300mml处,目测检查应符合本标准。5.8第4.8条的试验方法按QB/T1145进行;第4.9条的试验方法按QB/T1146进行;第4.10条的试验方法按QB/T1147进行。6 检验规则

6.1产品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并签发合格证方能出厂。6.2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由上级质监站按本标准进行仲裁检验。6.3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或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或例行检验)。6.3.1出厂检验

6.3.1.1出厂检验按GB/T2828中特殊检查水平S-4的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进行,从正常检验开始并执行转移规则。

6.3.1.2检查批以交货批为一批,样本必须按交货批量随机抽样。6.3.1.3出厂检验的项目、试验方法及合格质量水平(AQL)值按表3规定。表3

不合格分类

6.3.2型式检验

试验项目条款

试验方法条款

6.3.2.1型式检验由上级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厂方可派代表参加。合格质量水平(AQL)

6.3.2.2型式检验按GB/T2829中判别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样本为12台。A类的判定数组(2,3),B类的判定数组(4,5),C类的判定数组(6,7)。6.3.2.3样本必须在出厂检验合格批中随机抽样。6.3.2.4型式检验每一年进行一次。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品种投产;

新、老产品转产的试制定型鉴定;停产六个月以上重新生产;

主要关键零件、工艺及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3.2.5型式检验的项目、试验方法及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值按表4规定。60

不合格分类

6.4检验后的处置

QB/T 1144—1991

试验项目条款

试验方法条款

5.2~5.5

6.4.1经检验判为合格的产品应附有合格证明,并整机接收或暂时人库。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TKANTKAca

6.4.2经检验判为不合格的产品,A类不合格品批的产品不能出厂,必须返工处理后再提交检查。B类和C类的不合格品批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7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7.1每台打字机应有铭牌,铭牌上应有制造厂名称、商标、产品名称及型号、机号、出厂年月。7.2在运输的过程中,应有能保证产品商品性的包装(包装材料和规格由双方协商决定),整机及部件在包装内不得晃动,以免在运输中碰撞损坏。7.3包装箱外面应有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体积、毛重、净重、制造厂名、装箱日期和小心轻放、不能受潮、不能倒置等。7.4出厂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装箱单。7.5贮存产品应库存,仓库要干燥通风,相对湿度小于等于80%,产品不得与有腐蚀性物品一起堆放。自出厂日起,保质期限为一年。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上海打字机厂负责起草。本标推主要起草人陆荷琴。

本标准参照采用日本工业标准JISB9501—1984《打字机》。61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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