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QB 1999-1994 密胺塑料餐具》,以下是相关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 ### 检测项目 1. **外观质量**:检查产品表面是否光滑、无裂纹、无明显变形等。 2. **尺寸偏差**:测量产品的尺寸是否符合规定的公差范围。 3. **耐热性**:测试产品在高温条件下的稳定性。 4. **耐化学性**:测试产品对酸、碱等化学物质的抵抗能力。 5. **机械性能**:包括抗冲击强度、弯曲强度等。 6. **卫生性能**:检测产品是否符合食品接触材料的卫生标准。 ### 检测方法 1. **目测法**:用于外观质量的检查。 2. **测量工具**:如卡尺、千分尺等,用于尺寸偏差的测量。 3. **热水浸泡法**:用于耐热性的测试。 4. **化学试剂浸泡法**:用于耐化学性的测试。 5. **力学测试仪器**:用于机械性能的测试。 6. **卫生检测仪器**:用于卫生性能的检测。 ### 涉及产品 - 各类密胺塑料制成的餐具,如碗、盘、杯、勺等。 这些检测项目和方法确保密胺塑料餐具在使用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QB 1999-1994 密胺塑料餐具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密胺塑料餐具

标准号:QB 1999-1994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4-08-23

实施日期:1995-05-01

标准状态:现行

QB 1999-1994 密胺塑料餐具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密胺塑料餐具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三聚氰胺一甲醛树脂为基材,以。纤维素为填料的密胺模塑粉为原料,经模压成型制得的密胺塑料餐具(以下简称餐具)。QB1999-1994密胺塑料餐具QB1999-1994

QB 1999-1994 密胺塑料餐具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密胺塑料餐具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 1999--94

本标准规定了密胺塑料餐具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为基材,以α-纤维素为填料的密胺模塑粉为原料,经模压成型制得的密胺塑料餐具(以下简称餐具)。2引用标准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5009.61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9690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3产品分类

餐具分单色、双色、贴花三类。4技术要求

4.1外观

餐具应表面光洁,不允许有缺料、明显变形、色差、塑化不良等影响美观和使用的缺陷存在。双色餐具不充许露底。贴花餐具应图案对准,清晰,且不允许贴纸起皱和气泡。4.2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表1

4.3卫生性能

应符合GB9690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外观

在正常光线下目测。

5.2耐干热性

5.2.1设备

耐干热性

耐低温性

耐湿热性

耐污染性

翘曲(地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4-08-23批准指标

无裂纹、无明显褪色

无裂纹

无裂纹、无明显发白

无明显污染

≤0.45mm

无破裂

1995-05-01实施

恒温烘箱、石棉板。

5.2.2试验方法

QB1999--94

将试样置于(77士3)℃恒温烘箱中的石棉板上(鼓风),保温8h后连同石棉板一起取出,在室温中冷却30 min,然后与未经试验的试样比较、观察。5.3耐低温性

5.3.1设备

冰箱。

5.3.2试验方法

将试样置于一7~0℃的冰箱中24h后取出,在室温下放置30min,然后与未经试验的试样进行比较、观察。

5.4耐湿热性

5.4.1设备

带有水加热装置的容器。

5.4.2试验方法

将试样置于沸水中浸煮30min后取出,在室温中放置1h,按此方法重复3次(4次循环)后与未经试验的试样比较、观察。

5.5耐污染性

5.5.1设备

带有水加热装置的容器,罗丹明B试剂。5.5.2试验方法

将试样放人含0.01%罗丹明B的沸水中浸煮,10min取出,用流动的水冲洗,并用过滤纸擦干,对盛装面或使用部位与未经试验的试样比较、观察(当餐具本身的颜色掩盖了染料的颜色,则即用0.01%甲基蓝水溶液进行试验)。

5.6翘曲

5.6.1器具

金属塞规。

5.6.2试验方法

在试样做过表1中1~4项试验后,再将试样放置平面上,用手指压住不使其移动,用塞规检查。5.7跌落

5.7.1器具

卷尺。

5.7.2试验方法

在常温下将试样距平整水泥地面0.8m高度上,底部朝下自由跌落一次,然后进行检查。5.8卫生性能

按GB5009.61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组批

餐具按批检验,同一批号原料、同一类的餐具为一批,每批不超过1万只(套)。6.2抽样

6.2.1外观抽样按GB2828的规定,采用一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I,合格质量水平AQL为6.5,见表2。

批量范围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 201~10 000

6.2.2物理机械性能

样本大小

QB 1999--94

合格判定数 A.

不合格判定数R,

随机抽样数共7只,其中试样3只,进行表1中1~5各项试验,跌落试验3只,对比试样1只。6.2.3卫生性能的抽样

卫生性能的抽样数按GB5009.61规定执行。6.3检验分类

6.3.1出厂检验项目为4.1.4.3条。6.3.2型式检验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a.产品结构、原料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b.正常生产3个月;

c.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

d.上级质量监督检验提出要求。6.4判定规则

6.4.1外观判定按6.2.1条和表2执行。6.4.2物理机械性能中如有不合格项,应从原批中重新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全部合格,判合格。6.4.3卫生性能按GB9690规定,有项不合格判不合格。6.4.4外观、物理机械性能、卫生性能、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为合格。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餐具上应标有生产厂名,内包装上应标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颜色、生产日期、批号、标准号、合格证。

7.2包装

餐具外包装一般用双瓦纸箱,内包装用纸盒、纸张或防霆材料。7.3运输

餐具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避免重压。7.4贮存

餐具贮存在清洁、干燥的库房内。贮存期限自生产之日起为两年。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上海塑料制品十七厂、上海塑料制品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顺义、陈卫。本标推非等效采用英国标准BS3167—59。397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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