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聚丙烯吹塑薄膜
标准号:QB/T 1956-1994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4-06-01
实施日期:1995-02-01
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聚丙烯吹塑薄膜(以下简称薄膜)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经下吹水冷法成型的薄膜。QB/T1956-1994聚丙烯吹塑薄膜QB/T1956-199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聚丙烯吹塑薄膜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 1956-94
本标准规定了聚丙烯吹塑薄膜(以下简称薄膜)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经下吹水冷法成型的薄膜。2引用标准
GB2410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试验方法GB 2828
GB291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09. 60
GB6672
GB 6673
GB 9688
GB13022
塑料薄膜和薄片厚度的测定机械测量法塑料薄膜与片材长度和宽度的测定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塑料薄膜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QB/T 1130
3产品分类
塑料直角撕裂性能试验方法
薄膜分为透明级和通用级两类。4技术要求
4.1规格
4.1.1厚度及偏差应符合表1要求。表1
厚度,mm
0. 01 ~0. 020
0. 021 ~-0. 030
0. 031~0. 040
0. 041~0. 050
0. 051~0. 060
0. 061~0. 080
优等品
极限偏差,mm
一等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4-06-10批准224
合格品
优等品
平均偏差,%
一等品
合格品
1995-02-01实施
宽度及偏差应符合表2要求。
宽度(折径)
优等品
101~300
301~500
4.2外观
外观应符合表3要求。
云雾、水纹
气泡、针孔及破裂
杂质,个/1520cm2
0.3~0.6 mm
鱼眼,个/1520cm
平整度
粘连性
膜卷端面
断头,个/卷
最短段长度,m
注:断头处应有明显标记。
物理机械性能
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4要求。
拉伸强度(纵、横向),MPa
断裂伸长率(纵、横向),%
直角撕裂强度(纵、横向),N/mm雾度
注:通用级薄膜不考核雾度。
QB 1956-94
一等品
优等品
应易于揭开
≥100
一等品
有轻微活皱桑筋
应易于揭开
基本整齐
0.03~0.05 mm
合格品
合格品
较明显、平撕开成锯齿状
不影响使用
应易于揭开
不影响使用
≥350
4.4卫生性能
QB1956—94
用于接触食品包装时,应符合GB9688的规定。5试验方法
5.1试样
从供试薄膜卷上至少去掉表面三层后,再裁取长度为2m的样品4块,一块作规格、外观试验,一块作物理机械性能试验,一块作卫生性能试验,一块备用。物理机械性能试样裁取按图1所示。幅宽
图1试样裁取示意图
1一拉伸试样:2—直角撕裂试样;3一雾度试样5.2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按GB2918中标准环境正常偏差范围进行。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4h,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5.3厚度
QB1956 ---94
按GB6672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计算和表示如下。5.3.1根据式(1)计算出相对于公称厚度的厚度极限偏差。△t = tmnx(或 tmin)— to
式中:△t——相对于公称厚度的厚度极限偏差,mm;tmax
实测厚度的最大值,mm;
实测厚度的最小值,mm;
公称厚度,mm。
5.3.2根据式(2)计算出相对于公称厚度的平均偏差。A
式中:Ai-
-相对于公称厚度的平均偏差,%,i—平均厚度,mm。
5.4宽度
按GB6673的规定进行。
5.5外观
在正常光线下目测并用相应的量具测量。i- to × 100
条纹检测,必要时双手两拇指间距10mm,沿条纹纵向将薄膜平撕开,检查裂口情况。:1)
杂质和鱼眼的试样取190mm×200mm薄膜4块,面积为1520cm2,在透光条件下用10倍放大镜进行检查,以粒径的最大长度计。5.6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按GB13022的规定进行。取试样I型。试验速度为(250士25)mm/min。5.7直角撕裂强度
按QB/T1130的规定进行。
5.8雾度
按GB2410的规定进行。
5.9卫生性能
按GB5009.60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组批
薄膜验收以批为单位。以同一牌号原料、同一配方、同一规格的产品不大于10t为一批。6.2抽样
规格及外观的检验按GB2828中规定的正常检查二次抽样方案进行。采用一般检查水平I,合格质量水平(AQL)为6.5,见表5。表5
批量范围N
26~50
91~150
样本大小n
累计样本大小
批量范围N
151~280
281~500
501~1200
1 201~3200
QB 1956- 94
续表5
样本大小n
物理机械性能从抽取的样本中任取一卷检验。6.3检验分类
6.3.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4.1、4.2、4.3条。6.3.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投产时;累计样本大小
原料、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连续生产6个月时;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判定规则
6.4.1规格和外观的判定
规格和外观检验结果按表5进行判定。6.4.2物理机械性能的判定
物理机械性能若有不合格项目时,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加倍取样复验,复验结果全部合格为合格。6.4.3卫生性能的判定
卫生性能检验结果中若有不合格项目时,该批为不合格。6.4.4合格批的判定
规格、外观、物理机械性能、卫生性能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该批为合格。产品质量等级按全部检验结果中的最低等级判定。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薄膜应附有合格证。内容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级、检验章、商标或标记、批号或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厂址、产品标准号,包装外也应有标志的主要内容。7.2包装
薄膜一般用牛皮纸或塑料薄膜包装。7.3运输
薄膜在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防止机械碰撞,避免日晒雨淋,保持包装完好。7.4贮存
QB1956—94
薄膜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阴凉的库房内。远离热源,贮存期从生产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上海塑料薄膜厂、常州市光明塑料厂、上海都惠特塑料制品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敬良、陈建荣、赵伟元、程依、殷亚娟。本标准参照采用美国ASTMD2531—81《未拉伸丙烯塑料薄膜》。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标准SG354一84《聚丙烯吹塑薄膜》作废。229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