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上述检测项目通常通过以下方法进行:
涉及产品: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木工锯条。这些锯条可以用于木材加工中的截断、切割、雕刻等不同工艺。这包括但不限于手锯、框锯、带锯等不同形态的锯条产品。
请根据具体的应用或产品需求查阅标准的完整文本以获取详细的检测要求和参数。标准名:木工锯条
标准号:QB/T 2094.1-1995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5-05-08
实施日期:1996-01-01
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木工锯条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木工用锯切木材的木工锯条(以下简称“锯条”)。QB/T2094.1-1995木工锯条QB/T2094.1-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木工锯条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 2094.1--1995
本标准规定了木工锯条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木工用锯切木材的木工锯条(以下简称“锯条”)。2引用标准
GB/T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3525弹簧钢、工具钢冷轧钢带GB/T4340金属维氏硬度试验方法GB/T5305手工具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3产品分类
3.1产品型式和基本尺寸如图1和表1所示。s
基本尺寸
中国轻工总会1995-05-08批准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1996-01-01实施
基本尺寸
QB/T2094.1-1995
续表1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注:根据用户需要,锯条其规格、基本尺寸可不受本标准的限制。3.2产品标记由产品名称、规格、厚度、标准编号组成。3.3标记示例:
长度为750mm,厚度为0.70mm木工锯条标记为:木工锯条750×0.70QB/T2094.1
4技术要求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4.1锯条应使用GB/T3525中规定的65Mn冷轧钢带,或具有同等性能以上的材料制造。4.2
锯条的硬度为HV399以上,
4.3锯条应具有弯曲强度和拨齿性能。4.4锯条的形状偏差按表2规定。表2
400~750
800~1150
横向直线度偏差(不大于)
4.5锯条的表面粗糙度R值不大于3.2μm。S
极限偏差
纵向直线度偏差(不大于)
4.6锯条的锯齿应形状完整,齿根不得有裂纹等缺陷。锯齿几何形状及其参数见附录A(参考件)。4.7锯条表面不得有黑斑、锈斑、裂纹等缺陷。5试验方法
5.1锯条的基本尺寸采用通用量具检验。5.2锯条的硬度试验按GB/T4340的规定。5.3锯条弯曲强度试验如图2,用手将锯条两端向锯条中心方向作120°自由弯曲后,随即平置于二平板上,其锯条应回复原状。
QB/T 2094.1---1995
5.4锯条的拨齿性能试验时,用拨齿工具将锯齿左右拨成15°角(拨齿数不少于四齿),此时锯齿根部不得产生裂纹或断齿现象。
5.5锯条的形状偏差检验按图3、图4所示。将锯条自由平置在平板上用塞尺测量。刀口直尺
5.6锯条的表面粗糙度测试,采用粗糙度样块比较。5.7锯条的表面质量、锯齿质量采用目测检验。6检验规则
锯条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6.2
锯条的检验须按GB/T2828规定采用-一次抽样方案。锯条
6.3锯条的不合格分类、检验项目、合格质量水平(AQL)(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检查水平(IL.)518
按表3的规定。
不合格分类及分组
QB/T2094.1-1995
检验项目
弯曲强度、齿性能
直线度偏差
表面粗糙度
锯齿质量
表面质量
基本尺寸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锯条的标志、包装、运输与存应符合GB/T5305的规定。AQL
QB/T 2094.1—1995
附录A
木工锯条锯齿几何形状及参数
(参考件)
A1锯齿形状如图Al,参数如表Al。图Al
齿距、mm
齿楔角β,(\)
齿槽半径R,mm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工具五金标准化中心归口。2.0.2.5.3.0,4.0,5.0.6.0,7.0,8.0,9.025~60
本标准由上海工具工业研究所、上海锯条总厂、太行锯条厂、博罗锯条厂负费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永丰、毕建宏、杨士襄、叶祥华。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部标准SG242-1981《木工锯条》作废。520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