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关于《GB 5590-1985 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的标准中,相关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涉及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检测项目:

  • 外壳防护等级:检验隔爆性能,以确保设备在矿用环境下不会引发爆炸。
  • 电气性能测试:包括起动器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指标的检测。
  • 机械性能测试:测试起动器的耐用性和稳定性。
  • 温升试验:确保设备在正常和过载情况下的温度不会超出安全范围。
  • 短路保护性能:检测设备在短路情况下的安全性和断电能力。

检测方法:

  • 隔爆性能测试:使用隔爆试验装置进行测试,以验证起动器在爆炸环境下的安全性。
  • 电气性能测试:使用专业测试仪器测量电器性能指标,如电压表、安培表等。
  • 机械性能测试:通过进行疲劳试验来评估机械部件的可靠性。
  • 温升试验:利用温度测试仪器在设备运行期间记录温度变化。
  • 短路保护测试:在模拟环境中创造短路条件,观察设备的保护措施。

涉及产品:

  • 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主要用于矿井下或易爆环境中的电器设备。
  • 其他矿山机械设备:适用于需要严格防爆要求的场合。

这些检测项目和方法确保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在危险环境中安全可靠地运行。

GB 5590-1985 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标准号:GB 5590-1985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85-11-20

实施日期:1986-10-01

标准状态:现行

GB 5590-1985 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的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该起动器主要用于煤矿井下,在交流50Hz,电压至1140V的线路中,对三相鼠笼型感应电动机直接起动、停止和反转控制,同时对电动机及其有关电路进行保护。GB5590-1985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GB5590-1985

GB 5590-1985 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Mining typeflameproof

electric magnetic starters

UDC 621.316.717

GB5590--85

本标准适用于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以下简称起动器)。该起动器主要用于煤矿井下,在交流50Hz,电压至1140V的线路中,对三相鼠笼型感应电动机直接起动、停止和反转控制,同时对电动机及其有关电路进行保护。

本标准有关过载保护的条文,不适用于埋人式过热保护装置。注:埋人式是指装在电动机内部。1名词术语

1.1先导电路:控制主电路闭合和(或)断开时,最先接受指令信号的控制电路。1.2主电路漏电闭锁保护:当负荷侧主电路对地绝缘电阻下降到规定值时,保证起动器按正常操作程序不能闭合的保护装置。

1.3控制电路绝缘监视保护:当控制电路对地绝缘电阻下降到规定值时,对控制电路实现保护的装置。

2型式、基本参数

按本标准制成的起动器有如下型式:2.1

2.1.1按用途分:

不可逆起动器—一起动器只能使电动机按一个方向转动(在不转换隔离开关位置的条件下);a.

可逆起动器一起动器可以使电动机按两个方向转动;多回路起动器起动器可以控制和保护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电动机。按灭弧介质分:

空气式——主电路接触器采用空气电磁式交流接触器;a.

真空式-

主电路接触器采用真空电磁式交流接触器。起动器应具有如下保护装置:

失压保护;

过载保护;

短路保护。

根据需要起动器可以装设如下装置或元件中的一种或数种。主电路漏电闭锁保护,

断相保护,

控制电路绝缘监视保护:

延时继电器,

显示,

过电压保护;

其他保护。

电源标准频率:50Hz。

国家标准局1985-11-20发布

1986-10-01实施

GB5590-85

2.5额定工作电压:380、660、1140V。2.6控制电源电压:

交流6、12、24、36、42、127、220、380、660V直流6、12、24、48、110、220V。其中先导电路电压不高于36V。

2.7额定发热电流:40、100、160、315、400A。2.8当起动器的参数不符合2.4、2.5、2.6、2.7条时,只要符合本标准的其他各条规定时,仍认为符合本标准。

2.9起动器的工作制分为:

a八小时工作制;

注:八小时工作制是基本工作制,起动器的额定发热电流由它来决定。b.长期工作制;

注:这种工作制不同于八小时工作制,因为氧化物和尘埃可堆积在触头上,从而引起温升不断提高。对于长期工作制可引人降低容量系数或考虑特殊设计(例如采用银及银基合金触头)。c.

断续周期工作制或反复短时工作制。反复短时工作制用电流值、通电时间及通电持续率来表示其特性。

通电持续率为:15%、25%、40%及60%。按每小时能够进行的操作次数,反复短时工作制分为以下级别:每小时操作12次以下,

120级

300级

1200级

每小时操作30次以下,

每小时操作120次以下,

每小时操作300次以下,

每小时操作1200次以下。

3技术要求

起动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审批的图样和文件制3.2起动器必须符合GB3836.1—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2—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d”》、GB3836.3一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e”》和GB3836.4一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中的规定,并取得检验单位发放的“防爆合格证”。3.3起动器的组成元件(交流接触器、隔离开关、变压器、热继电器、半导体电子继电器、控制按钮、指示灯、继电器等)的技术指标,除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外,尚需符合各自标准的要求。3.4起动器应在下列条件下可靠工作:a.海拔不超过2000m,

注:对于安装在更高海拨的起动器,必须考虑到介质强度及空气冷却的影响,按制造厂和用户签定的合同设计和使用。

b.运行环境温度一般为~5~+40℃,若环境温度范围不同时,须在铭牌上标明,并以最高环境温度为基准计算温度;

c.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d.在有沼气爆炸性混合物矿井中,与垂直面的安装倾斜度不超过15°e.

在无显著摇动和冲击振动的地方,f.

在无破坏绝缘的气体或蒸气的环境中;g.

h。无滴水的地方;

i.污染等级:3级;

j.安装类别:Ⅱ类、Ⅲ类。

GB5590—85

3.5起动器的绝缘应能承受交流50Hz,表1所列工频试验电压(有效值)历时1min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额定绝缘电压

60<300

300

660

800

1000<\;<1200

工频试验电压(交流有效值)

对于产品标准中允许与主电路连接的控制电路及辅助电路,工频试验电压为:当额定绝缘电压u:不超过60V时:1000V,当额定绝缘电压ui超过60V时:2u;+1000V,至少为1500V3.6起动器的耐潮能力应符合GB3836.1一83第28章中的规定。3.7起动器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3.7.1主腔内电气间隙:

起动器按污染等级、安装类别和相对相电压所确定的电气间隙数值应不小于表2的规定。表2

系统额定电压中得出的相对相电压(交流有效值或直流)V

50

100

150U<300

300

600

1000

主腔内爬电距离:

安装类别Ⅱ

电气间隙

安装类别Ⅲ

起动器按污染等级,额定绝缘电压或工作电压及材料组别所确定的爬电距离不小于表3的规定。GB5590-85

绝缘材料可按它们的相比漏电起痕指数(CTI)划分为以下四个组别:绝缘材料组别I:600CTI

I:400≤CTI600

Ⅲa:175≤CTI400

mb:100≤CTI<175

额定绝缘电压或工

作电压(交流有效

值或直流)V

36及以下

爬电距离

:接线盒内的电气间隙和肥电距离应符合GB3836.2一83第13.6条的规定。3.7.3

3.7.4本质安全型电路应符合GB3836.483第4.5.1款的规定。mm

3.8在下列条件下起动器线圈的温升极限值,接线端温升极限及易触及部件温升极限值不得超过表4、表5、表6的数值,其他部件例如:主触头、辅助触头、产品内部导线连接处等的温升极限由产品标准另行规定。原则上其他部件的温升应以不损害部件本身以及相连或相邻部件正常工作为限。控制电源电压为额定值;

主电路通以额定发热电流;

各种与发热有关的元件应选择在最大发热值。c.

表4绝缘线圈温升极限

绝缘材料等级

用电阻法测得的温升极限

注:①绝缘材料等级见JB794一66《电机、电器和变压器用绝缘材料耐热分级》。K

②绝缘线圈在空气中的温升极限是按年平均温度为20℃使用条件下推荐的,对于年平均温度超过20℃的使用条件下绝缘线圈的温升极限应相应降低或由制造厂与用户协商解决。接线端子材料

裸黄铜

铜 (或黄铜)镀锡

GB5590-85

与外部导线联接的接线端子温升极限接线端子温升

铜(或黄铜)镀银或镀镍

其他金属

注:①接线端子温升极限70K主要是受外接聚氯乙烯(PVC)导线或电缆所决定的,实际使用中外部连接导线或电缆不应显著地小于试验连接导线或电缆,否则会导致较高温升,对电器是不利的。②其他金属温升应根据运行经验或寿命试验来决定,但不超过65K。表6

易触及部件温升极限

易触及部件名称

手操作部件

非金属

3.9在额定控制电源电压的75%~110%之间的任何电压下起动器应能可靠闭合,当不低于60%额定控制电源电压时处于吸合状态的起动器不应释放。在触头磨损的情况下,起动器的释放电压不低于10%额定控制电源电压。

3.10起动器的接通与分断能力:起动器的接通与分断能力按使用类别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

le≤100

I。>100

接通条件

。>10010***

*至少为1000A。

**至少为800A。

***至少为1200A。

****接通试验时,在75%和110%线圈额定电压下各试50次。分断条件

振荡频率

f±10%k

2000×

10.2×U:0.8

过振荡

T ±0.05.

25*****

5~10

***分断试验时,其中5次由过载保护装置使起动器断开,连续两次断开操作的间隔时间,在考虑到过载继电器的复位特性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短。GB 5590—85

注:①表中I。为额定工作电流(A),I为试验电流(A),U。为额定工作电压(V),U,为恢复电压(V),U为试验电压(V)。

②振荡频率」指暂态恢复电压的振荡频率。③过振荡系数t指暂态恢复电压的最高峰值与外施电压的工频分量在电流过零点时的瞬时值之比。3.11起动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机械寿命为(以百万次表示):0.1、0.3、1、3、10。若不作具体规定,则可按间隔周期工作制的级别与相应最高操作频率计算,起动器的机械寿命不少于8000h。

3.12起动器主触头电寿命在产品标准中规定。其中AC-3类别电寿命不应低于起动器所规定的机械寿命1/10。AC-4类别在电寿命不低于AC~3类的1/4,但其工作电流允许降低至不低于额定发热电流的40%(对于额定发热电流超过100A的为30%)。其试验条件列于表8,操作频率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接通条件

分断条件

3.13,起动器的外壳由主腔和接线盒组成。为了便于使用中的移动,应具有拖架,同时也应适应于固定安装。

3.14起动器的引人装置应符合低压防爆电器橡套电缆引人装置的规定。起动器接线端子应符合JB4002一85《矿用隔爆型低压电器接线端子》的规定。3.15起动器的输出端断电后,如果壳内仍有带电部件,须加设防护性能盖板,并标注“带电”字样的警告标志。

3.16起动器的隔离开关应符合下列要求:3.16.1隔离开关与隔爆外壳之间应装设可靠的机械联锁,保证只有当隔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主腔才能打开;当主腔打开后,以正常的操作方法不能使隔离开关闭合。3.16.2隔离开关的闭合和断开应有清晰的指示和可靠的定位。3.16.3隔离开关应能转换相序(可逆起动器除外)。3.16.4隔离开关与接触器之间应有可靠的电气联锁,保证只有当接触器控制电路断开时,隔离开关才能转换位置。

3.16.5隔离开关应具有不低于表9所规定的分断能力。表9

T / te

cos @±0.05

试验次数

正反各3次

试验间隔时间

3.16.6隔离开关的机械寿命(以万次表示)为:0.1、0.3、0.6。3.17起动器必须具有短路保护装置,可以在两相或三相中接人熔断器来实现。其分断能力不低于GB5590-85

10000A。当采用继电器做过流保护时,接触器应具有极限分断能力。其数值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3.18过载保护动作性能应符合表10中的规定。具有三相断相保护的起动器其动作性能应符合表11规定。表10

过电流

整定电流

动作时间

2h不动作

<20min

起始状态

注:“可返回时间”指电器通过给定倍数的过电流,在规定时间内,当电流降至电器的整定电流值后,该电器应长期不动作。

过电流

整定电流

任意两相

动作时间

第三相

不动作

<20min

起始状态

3.19具有主电路漏电闭锁保护的起动器,当主电路对地绝缘电阻降低到表12动作值以下时,应实现主电路漏电闭锁,当上升到动作值的1.5倍时,应解除主电路漏电闭锁。表12

主回路额定汇作电压

单相动作值ko

动作值允许误差%

GB5590-85

3.20具有控制电路绝缘监视的起动器,保护特性在产品技术条件中规定。3.21起动器的控制方式,可采用下述方式中的一种或数种:就地控制:

远距离控制

程序控制;

自动控制。

如起动器采用两种以上的控制方式时,应具有转换成各种控制方式的转换装置。3.22起动器应具有符合GB3836.1一83第15章规定的内外接地装置。3.23可逆起动器必须具有电气联锁和机械联锁。其联锁机构应符合如下要求:电气联锁应保证当两台接触器中一台闭合后,另一台接触器的线圈电路就被断开,因而不能吸a.

b.机械联锁应保证两台接触器的主触头没有同时接触的可能。3.24可逆起动器应能在表7规定的AC-4使用类别的分断试验条件下进行10次可逆转换操作程序。3.25起动器的黑色金属零件除电磁铁的工作表面外应有可靠的防蚀措施,金属零件不得有裂纹及镀层脱落等情况;塑料零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气泡、开裂及麻点。3.26起动器的所有螺钉及螺母应有防止自动松脱的措施。3.27在用户遵守运输、储存、安装使用规则的条件下,自安装日起12个月内,但不超过制造厂发给用户起18个月内,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负责为用户修理或更换。

4试验方法

第3.2条按GB3836.2一83第19、20章的有关规定进行,3.14条按GB3836.1—83第23、27章4.1

及GB3836.2一83第21章规定进行。4.2第3.5条耐压试验按GB998一82《低压电器基本试验方法》第6.1条、6.3条的规定进行。其t1对仪器、仪表、半导体元件和其他辅助电器元件的接线应拆开。本质安全型电路应按GB3836.4一83第4.9条的规定进行。

第3.6条耐潮试验按GB3836.1一83中第28章的规定进行。第3.7条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检查按GB998一82第3章的规定进行,4.4

第3.8条温升试验按GB998一82第5章的规定进行。第3.9条动作性能按GB998一82第10章的规定进行。第3.10条和3.16.5条的接通与分断能力试验按GB998一82第7章的规定进行,第3.11条、3.12条、3.16.6条的寿命试验按GB998一82第11案的规定进行。4.8

第3.17条短路保护试验按GB998一82第8章的规定进行。4.10第3.18条过载保护动作性能试验按GB998-82第10.5条规定进行。4.11第3.19条漏电闭锁试验。

在主电路不通电的情况下,控制电路通以额定电源电压,用可变电阻箱模拟漏电电阻值,检测漏电闭锁是否符合要求。

4.12第3.24条可逆转换试验:

试验包括10次操作程序,而每一个操作程序又包括下述二个操作循环。第一操作循环:闭合A一断开A闭合B一断开B间隔10~30s第二操作循环:闭合B一断开B/闭合A断开A间隔10~30s(上述A及B为起动器的两台接触器)这些循环交替地重复进行。

试验时,起动器应处于规定的正常使用状态下进行操作,正常状态下有的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装置均应使用。

检验规则

GB5590-85

每台起动器须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起动器的检查分为出厂检验、型式试验和定期试验。本标准第3.2条中的防爆性能检验和本质安全型性能的检验,应在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进行。起动器的出厂检验在制造厂进行,每台起动器均须经下列出厂检验:按图样及有关文件规定检验起动器的装配质量,外观和成套性;a.

检验起动器是否符合本标准中第3.5、3.7、3.9、3.16.1~3.16.4、3.19~3.23、3.25、3.26、6.1、6.2各条规定。

进行出厂检验的起动器应符合全部出厂检验项目的要求,否则需反修,直到合格为止,对无法5.5

修复者应予报废。

起动器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试验:新试制的产品,

当产品在材料,结构或工艺更改可能影响到起动器的性能时;b.

型式试验时,必须检验起动器是否符合本标准的3.5~3.26条的要求。第3.2条的防爆试验在c.

新产品试制时进行。

起动器的定期试验:

a.大批量生产的起动器的定期试验每隔五年进行一次,b.定期试验必须检查起动器是否符合本标准第3.5~3.10条和3.13~3.26条的要求,第3.2条的防爆试验在认为有必要时进行。

5.8用作型式试验和定期试验的起动器,应从出厂试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出。每个试验项目用不少于两台起动器进行考核。在试验中若两台都不合格,则该批起动器型式试验作不合格论。如有一台试品某项试验不合格,则可抽取加倍数量对该项目进行复试,若仍有一台不合格,则该批起动器型式试验作不合格论,必须对该产品或个别零部件停止生产,在消除缺陷并通过试验合格后,才能继续生产。5.9起动器中选用的交流接触器,若其本身标准中的寿命高于产品技术条件中的规定,且已证明其符合本身标准的要求,则在起动器的型式试验中可不必重复进行。其中AC-4类电寿命在起动器中考核。

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每台起动器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固定具有下列内容的产品铭牌:制造厂广名和商标;

产品型号和名称;

额定工作电压;

在不同工作电压不同类别下的额定控制功率;e.

在右上方有明显的标志“EX”

防爆标志;

防爆合格证号:

本质安全型电路额定参数(必要时);产品重量:

制造年、月或批号。

每台产品应在外壳的明显处设置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EX”;起动器在运送出厂时,应予装箱,以防止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坏,并达到防潮、防尘的要求。整台起动器或其部件的包装都要适合陆地、水路运输的要求。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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