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标准《JB/T 4748-2002 压力容器用镍及镍基合金爆炸复合钢板》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检测项目:
  • 外观质量检测:检查复合钢板的表面是否存在裂痕、气孔、夹杂等缺陷。
  • 尺寸测量:测量厚度、长度、宽度等尺寸,以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 物理性能测试:进行拉伸试验、弯曲试验和剪切试验,以评估材料的机械性能。
  • 化学成分分析:通过光谱分析或其他化学分析方法确定镍及镍基合金的化学成分。
  • 探伤检测:利用超声波探伤等无损检测方法来查找内部缺陷。
检测方法:
  • 目视检查:用于外观质量的初步检查。
  • 卡尺和测厚仪:用于尺寸测量,确保板材尺寸符合要求。
  • 拉伸试验机和弯折试验机:用于进行物理性能测试,了解材料强度和延展性。
  • 光谱分析仪:用于化学成分分析,以检测材料组成。
  • 超声波探伤仪:用于无损检测,查找钢板内部的裂纹和气孔等缺陷。
涉及产品:

此标准主要涉及用于制造压力容器的复合钢板产品,特别是镍及镍基合金与碳钢或其他合金钢的复合板材。这些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石化以及核工业等领域,用于加工制造耐腐蚀、高温高压环境下工作的容器。

总之,该标准为确保镍及镍基合金爆炸复合钢板的质量提供了全面的检测基础和方法,确保其可靠性能和应用安全性。

JB/T 4748-2002 压力容器用镍及镍基合金爆炸复合钢板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压力容器用镍及镍基合金爆炸复合钢板

标准号:JB/T 4748-2002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发布日期:2002-08-22

实施日期:2003-03-01

标准状态:现行

JB/T 4748-2002 压力容器用镍及镍基合金爆炸复合钢板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以镍及镍基合金为覆材、碳素钢或低合金钢为基材,用爆炸法制造的复合钢板的型式等内容。JB/T4748-2002压力容器用镍及镍基合金爆炸复合钢板JB/T4748-2002

JB/T 4748-2002 压力容器用镍及镍基合金爆炸复合钢板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B/T 4748---2002

压力容器用镍及镍基合金

爆炸复合钢板

Explosive nickel and nickel-base alloy clad steel platefor pressure vessels

2002-08-22发布

2003-03-01 实施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型式、尺寸及重量

级别、标记···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最国国骨鲁专费要中师

+++.-..-...

+-+---+-*++++++

JB/T4748—2002

本标准首次制定。

本标准由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本标准由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造分委员会归口。JB/T 4748-

—2002

本标准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中国石化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四川惊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化机一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勇、杨国义、张武清、刘永强、陈培新、魏勇彪。本标准由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37

1范围

压力容器用镍及镍基合金爆炸复合钢板JB/T 4748-2002

1.1本标准规定了以镍及镍基合金为覆材、碳素钢或低合金钢为基材,用爆炸法制造的复合钢板的型式、尺寸、级别、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内容。1.2本标准适用于总厚度等于或大于10mm的压力容器用镍及镍基合金爆炸复合钢板。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B/T228-19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9—1994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GB/T247-1997钢板和钢带检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709一1988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充允许偏差GB/T2975一1998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3274一1988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3531一1996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钢板(含第1号修改单)GB/T5235一1985加工镍及镍合金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GB/T63961995复合钢板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方法GB6654—一1996压力容器用钢板(含第1、2号修改单)GB/T8888-1988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GB/T15260—1994镍基合金晶间腐蚀试验方法JB4726—2000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JB4727—2000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锻件JB4730-19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JB4733一1996压力容器用爆炸不锈钢复合钢板JB4741—2000压力容器用镍铜合金热轧板材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颁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复合界面

复合钢板基材和覆材的结合面。39

JB/T 4748--2002

结合率

复合界面冶金结合部分的面积与总面积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3.3

复合金属中的基体材料。

复合金属中的包覆材料。

4型式、尺寸及重量

4.1型式

4.1.1覆材可在基材的-面或两面包覆,形成单面或双面复合钢板。4.1.2复合钢板的形状为矩形、方形、圆形三种。其他形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4.2尺寸

4.2.1覆材厚度为2 mm~15 mm

4.2.2基材最小厚度为8mm,且基材厚度与覆材厚度之比通常不小于3。4.2.3复合钢板的最大宽度为2000mm,最大长度为8000mm,圆形复合钢板最大直径为4000mm。根据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超出上述尺寸的复合钢板。4.3重量

复合钢板按理论重量交货,覆材和基材的重量计算分别按JB47412000和GB/T7091988的规定。N6板材密度为8.89g/cm2。

级别、标记

5.1级别

复合钢板的级别按表1的规定。

5.2标记

结合率

复合钢板的产品标记按覆材镍及镍基合金牌号、基材牌号、尺寸、级别代号、标准号等顺序组成。示例1:

覆材厚度为3mm的NCu30、基材厚度为16mm的16MnR、宽度为1500mm、长度为6000mm的2级复合钢板标记为:(NCu30+ 16MnR) -(3 + 16)× 1500× 6000 - B2 - JB/T 4748示例2:

覆材厚度为8mm的N6、基材厚度为50mm的16MnR、直径为2000mm的1级复合钢板标记为:(N6 + 16MnR)-(8 +50)×Φ2000- B1 - JB/T 474840

6技术要求

6.1覆材和基材

JB/T 4748——2002

6.1.1覆材和基材的标准及牌号应符合表2的规定,基材的技术要求还应符合GB150一1998的规定。表2覆材和基材所采用的标准及牌号覆材

标准号

GB/T 5235--1985

JB 4741—2000

标准号

GB 150—1998

GB/T 3274——1988

GB 3531-1996

GB 6654—1996

JB 4726--2000

JB 4727—2000

14CrlMoR、12Cr2Mo1R

Q235 - B、Q235 - C

16MnDR

20R、16MnR、15MnNbR、15CrMoR16Mn-20MnMo.15CrMc

16MnD.20MnMoD

注:经供需双方协议,基材也可采用表中各标准(GB/T3274-1988除外)的其他牌号。6.1.2覆材和基材应附有材料生产厂的质量证明书(原件),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齐全、清晰,并加盖材料生产单位质量检验章。如无质量证明书原件时,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年)的有关规定。

6.2交货状态

复合钢板需经热处理、校平、剪切(或切割)及覆材表面去除氧化皮处理后交货。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覆材表面可经喷砂、抛光或酸洗等处理。6.3结合状态

6.3.1复合钢板应经超声检测,其结合状态应符合表3的规定。6.3.2超出表3规定的未结合区允许进行焊补。焊补前应清除未结合区覆材并打磨基材表面,深度不得超过基材的负偏差,并进行渗透检测,确认已清除未结合区,然后由持有效证件的焊工按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进行焊补。焊补后应按本标准的规定,经超声和渗透检测合格。焊补记录应提交需方。表3结合状态

级别代号

检测范围

全面积范围

在沿钢板宽度方向,间距为50mm的平行线上,以及在距钢板边缘50mm以内的范围结合状态

不允许未结合区存在,结合率为100%单个未结合区长度不大于50mm,面积不大于20cm2,结合率不小于98%

单个未结合区长度不大于75mm,面积不大于45cm2,结合率不小于95%

注1:相邻的未结合区,当其间最小距离等于或小于20mm时,应作为单个未结合区处理,其面积为各个未结合区面积之和。

注2:对B3复合钢板,单个未结合区面积小于9cm2者不计。6.4力学性能

6.4.1复合钢板复合界面的结合剪切强度应不小于200MPa。6.4.2复合钢板拉伸试验结果应符合表4的规定。当基材为锻件以及需方指定时,可只进行基体材料的拉伸试验,其试验结果应符合基材标准的规定。41

JB/T 4748--2002

6.4.3复合钢板基材的冲击吸收功应符合基材标准的规定。当基材为锻件以及需方指定时,可只进行基体材料的冲击试验,其试验结果应符合基材标准的规定。表4拉伸试验结果

屈服点。

Ga1 t + O2 t2

抗拉强度b

Obi ti +O t2

且不大于基材标准的上限值+35MPa-覆材届服点或屈服强度标准值,MPa。N6, 00.2 ≥ 100MPa; NCu30, 00.2 ≥ 195MPa;基材属服点或届服强度标准值,MPa;Obl

覆材抗拉强度标准下限值,MPa。N6, b ≥ 380MPa; NCu30, ≥ 460MPa;基材抗拉强度标准下限值,MPa;t\-覆材厚度,mm;

-基材厚度,mm。

6.5弯曲性能

伸长率5

不小于基材标准值

复合钢板内弯曲(覆材表面受压)、外弯曲(覆材表面受拉)试验条件应符合表5的规定。基材为锻件的复合钢板不进行弯曲试验。

表5弯曲性能

弯曲角度

弯心直径

内弯曲按基材标准的规定,外弯曲 d4α(d为弯心直径,α为试样厚度)

试验结果

在弯曲部分的外侧不得有裂纹,复合界面不得有分层

注:当复合钢板总厚度大于25mm时,从基材侧削薄至25mm进行弯曲试验。6.6晶间腐蚀试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供方可进行复合钢板覆材的晶间腐蚀试验,试验要求和合格标准由供需双方协议。

6.7尺寸偏差及平面度

6.7.1复合钢板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基材为锻件的复合钢板,基材厚度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协议。

表6厚度允许偏差

覆材厚度允许偏差

覆材公称厚度的±10%,且不大于±1.0mm

基材厚度允许偏差

基材标准偏差之上下限各减0.5mm总厚度允许偏差

覆材允许偏差+基材允许偏差

注:对基材标准偏差下限为不大于0.5mm的板材,其厚度允许偏差等于标准偏差下限。6.7.2复合钢板长度及宽度的允许偏差按基材标准的相应规定,圆形复合钢板直径的允许偏差按供需双方协议。

6.7.3复合钢板的平面度按GB/T709-1988的规定。基材屈服点标准值大于460MPa时,平面度为上述值的1.5倍。用于换热器管板的复合钢板,其平面度由供需双方协议。42

6.8表面质量

JB/T4748—2002

复合钢板覆材表面不得有气泡、结疤、裂纹、夹杂、折叠等缺陷。如有上述缺陷,允许清除,但清除后应保证复层最小厚度,否则应予以焊补。基材表面质量应符合基材标准的规定。7试验方法

7.1复合钢板的结合状态采用超声检测方法确定,检测方法按JB4733-1996附录A的规定。7.2渗透检测按JB4730—1994的规定。7.3复合钢板的剪切试验、拉伸试验、弯曲试验按GB/T6396—1995的规定。7.4基材的拉伸试验按GB/T228—1987的规定。7.5复合钢板基材的冲击试验按GB/T229—1994的规定。7.6复合钢板覆材的晶间腐蚀试验按GB/T15260—1994标准中有关标准的规定。7.7尺寸检验方法

7.7.1复合钢板的总厚度在距钢板边缘不小于40mm处用千分尺或卡尺测量,也可用超声测量。当采用超声测量时,应按JB4730—1994的规定。7.7.2复合钢板的覆材厚度按GB/T6396—1995附录A的规定测量。7.7.3复合钢板的长度、宽度或直径用钢卷尺测量。7.7.4复合钢板的平面度按GB/T709-1988的规定测量。7.7.5复合钢板的表面质量一般目测检查,经供需双方商定,可进行渗透检测。8检验规则

8.1复合钢板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8.2复合钢板应按批交货,每批应由同一材料组合(覆材和基材各为同一牌号、同一厚度、同一交货状态)、同一爆炸及热处理工艺生产的复合钢板组成。8.3复合钢板的检验项目按表7的规定。超声检测、尺寸(覆材厚度除外)和表面质量应逐张进行检验,其余项目均为按批检验。表中按需方要求检验的项目按合同的规定进行。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以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

表7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超声检测

剪切试验

拉伸试验

冲击试验

内弯曲试验

外弯曲试验

晶间腐蚀试验

级别代号

JB/T 4748---2002

检验项目

表面质量

○—应检验的项目;

一按需方要求检验的项目;

-无须检验的项目。

表7(续)

级别代号

8.4从每批产品中抽一张制取试样,也可以从产品相同组批条件所制备的试验件上制取试样。取样方法按相应基材标准的规定。试样数量如下:剪切试样1个,拉伸试样1个,冲击试样3个,内弯曲试样1个,外弯曲试样1个,晶间腐蚀试样2个及覆材厚度试样1个。8.5按批检验的项目如不合格时,则从同一批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任一一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得交货(冲击试验的复验按基材标准的规定)。此时,供方可逐张检验,按张交货,也可整批钢板进行热处理后,作为新的-批再提交检验。

9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9.1每张复合钢板应在钢板端部的覆材表面标出产品标记、批号、制造厂名(或厂标)、生产日期等。9.2复合钢板交货时应提供覆材和基材的质量证明书,或加盖供货单位质检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及复合钢板产品质量证明书。

9.3复合钢板覆材表面应做有效的保护,以防止擦伤。9.4其余要求按GB/T247—1997和GB/T8888--1988标准的规定。44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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