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NY 5107-2002 无公害食品 猕猴桃产地环境条件》,以下是相关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 ### 检测项目 1. **土壤检测**: - 重金属含量(如铅、镉、汞、铬、砷等) - 土壤pH值 - 有机质含量 - 农药残留 2. **水质检测**: - pH值 - 溶解氧 - 重金属含量 - 农药残留 3. **空气质量检测**: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悬浮颗粒物 ### 检测方法 - **重金属含量**如铅、镉等的测定通常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AAS)。 - **农药残留**通常采用气相色谱法(GC)或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 - **土壤pH值**使用酸度计或比色法进行测定。 - **水质检测**中的pH值和溶解氧一般通过现场仪器测定。 - **空气质量检测**通过吸收器法或仪器法进行取样分析。 ### 涉及产品 - 本标准专门针对无公害食品的产地环境条件,具体涉及的产品主要是猕猴桃及其种植相关的环境土壤、水质和空气质量。此标准旨在保障猕猴桃的安全性和质量,从而确保消费者的健康。

以上内容涵盖了该标准中的主要检测项目、方法及产品关联,具体检测可能因当地实际操作而有所不同。确保遵循最新的标准和规范以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NY 5107-2002 无公害食品 猕猴桃产地环境条件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无公害食品 猕猴桃产地环境条件

标准号:NY 5107-2002

标准类别:农业行业标准(NY)

发布日期:2002-07-25

实施日期:2002-09-01

标准状态:现行

NY 5107-2002 无公害食品 猕猴桃产地环境条件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猕猴桃产地选择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要求、灌溉水质量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采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猕猴桃产地。NY5107-2002无公害食品猕猴桃产地环境条件NY5107-2002

NY 5107-2002 无公害食品 猕猴桃产地环境条件的部分内容

ICS 13. 020. 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 5107--2002

无公害食品,

2002-07-25发布

弥猴桃产地环境条件

2002-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NY5107--2002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言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西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秀蜂、程晓东、周敏、田涛、陈丽、凌莉、李艳、杨毅哲、李智文。176

1范围

无公害食品

猕猴桃产地环境条件

NY 5107—2002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猕猴桃产地选择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要求、灌溉水质量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采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猕猴桃产地。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谁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7468水质

总汞的測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

GB/T 7485

GB/T 11896

GB/T15262

GB/T 15434

GB/T 17134

GB/T 17136

GB/T 17141

NY/T395

NY/T396

NY/T 397

3要求

3.1产地选择

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总砷的測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

土壤质量

土壤质量

主壤质量

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电极法总碑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无公害猕猴桃产地应选择在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3.2产地环境空气质量

无公害猕猴桃产地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二氧化硫(标准状态)/(mg/m\)氟化物(标准状态)/(μg/n3)

日平均

注:日平均指任何--日的平均浓度:1h平均指任何--小时的平均浓度。浓度限值

1h平均

NY 5107---2002

3.3产地灌溉水质量

无公害猕猴桃产地灌溉水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灌溉水质量指标

总汞/(mg/1)

总镉/(mg/L)

总碑砷/(mg/L)

总铅/(mg/L)

氯化物(以(I-计)/(ng/L)

3.4产地土壤环境质量

无公害猕猴桃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总镉/(nig/kg)

总汞/(mg/kg)

总砷/(nig/kg)

总铅/(nng/kg)

浓度限值

5. 5 ~8. 5

含量限值

pH6. 5~7.5

注:本表所列含量限值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cmol/kg的土壤,若≤5cmol/kg,其含量限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

试验方法

4.1环境空气质量指标

4.1.1二氧化硫的测定按照GB/T15262的规定执行。4.1.2氟化物的测定按照GB/T15434的规定执行。4.2灌溉水质量指标

4.2.1PH的测定按照GB/T6920的规定执行。4.2.2氯化物的测定按照GB/T11896的规定执行。4.2.3总汞的测定按照GB/T7468的规定执行。4.2.4总铅的测定按照GB/T7475的规定执行。4.2.5总镉的测定按照GB/T7475的规定执行。4.2.6总砷的测定按照GB/T7485的规定执行。4.3土壤环境质量指标

总铅的测定按照GB/T17141的规定执行。4.3.1

总的测定按照GB/I17141的规定执行。总砷的测定按照GB/T17134的规定执行。总汞的测定按照GB/T17136的规定执行。178

5采样方法

5.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NY/T395的规定执行。5.2灌溉水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NY/T396执行。5.3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NY/T397执行。NY5107--2002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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