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标准《QB/T 1273-1991 毛皮成品--挥发物含量的测定》主要针对毛皮成品的质量检测,对挥发物含量进行测定。以下是该标准中提到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

检测项目:
  • 挥发性物质的含量测定。
检测方法:

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主要是通过加热法或其他规定的方法,使产品中的挥发性成分蒸发出来,然后测量其质量变化,以计算出挥发物的含量。

涉及产品:
  • 毛皮服饰,如皮衣、皮裤。
  • 毛皮饰品,如帽子、围巾。
  • 其他毛皮成品,如背包、手套等。

这些产品在生产完成后,通过检测其挥发物含量来确保产品安全性和品质的稳定性。

QB/T 1273-1991 毛皮成品--挥发物含量的测定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毛皮成品--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号:QB/T 1273-1991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1-10-17

实施日期:1992-07-01

标准状态:现行

QB/T 1273-1991 毛皮成品--挥发物含量的测定的简介

QB/T1273-1991毛皮成品--挥发物含量的测定QB/T1273-1991

QB/T 1273-1991 毛皮成品--挥发物含量的测定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毛皮成品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毛皮成品挥发物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制方法的各种毛皮成品挥发物的测定。2引用标准

QB/T1267毛皮成品样块部位和标志QB/T1272毛皮成品化学分析试样的制备及化学分析通则3术语

3.1挥发物含量

毛皮试样在(102士2)℃条件下干燥至恒重时所失去的重量。3.2恒重

QB/T 1273—1991

毛皮试样在烘箱中干燥1h后,前后两次重量的差不超过原始重量0.1%时,即为恒重。4仪器

4.1磨口带盖称量瓶。

4.2千燥箱,能控制在(102土2)℃范围内。4.3分析天平。

4.4干燥器。

5试样

试样按QB/T1267和QB/T1272制取。6分析步骤

将称量瓶洗净,在(102士2)℃的干燥箱里烘到恒重。称重试样2~~3g,准确至0.001g,放人称量瓶中,再放人干燥箱,在(102士2)℃条件下烘干5h。取出称量瓶,将盖盖好,放人干燥箱中。冷却30min,称重、复烘1h,再冷却30min称重,直到恒重为止。7 分析结果的计算

分析结果按下式计算:

式中:X—挥发物含量,%;

M。干燥前试样的重量,g

X=Mo=Mx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10-17批准82

1992-06-01实施

M——干燥后试样的重量,g。

8充许误差

QB/T1273—1991

测定平行双份结果相差不得超过0.2%。注:①烘干过程中,不应中途打开干燥箱,也不应与其他物品同放一干燥箱内。KrKAca

②称量应迅速,如第一天烘干时未能恒重,须将称盘瓶盖紧,置于干燥器内过夜,次日须待干燥箱温度升至100℃后,再将称量瓶效人复烘。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毛皮制革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毛皮制革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晓春、汤清莲。83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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