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QB/T 1273-1991 毛皮成品--挥发物含量的测定》主要针对毛皮成品的质量检测,对挥发物含量进行测定。以下是该标准中提到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
检测项目: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主要是通过加热法或其他规定的方法,使产品中的挥发性成分蒸发出来,然后测量其质量变化,以计算出挥发物的含量。
涉及产品:这些产品在生产完成后,通过检测其挥发物含量来确保产品安全性和品质的稳定性。
标准名:毛皮成品--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号:QB/T 1273-1991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1-10-17
实施日期:1992-07-01
标准状态:现行
QB/T1273-1991毛皮成品--挥发物含量的测定QB/T1273-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毛皮成品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毛皮成品挥发物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制方法的各种毛皮成品挥发物的测定。2引用标准
QB/T1267毛皮成品样块部位和标志QB/T1272毛皮成品化学分析试样的制备及化学分析通则3术语
3.1挥发物含量
毛皮试样在(102士2)℃条件下干燥至恒重时所失去的重量。3.2恒重
QB/T 1273—1991
毛皮试样在烘箱中干燥1h后,前后两次重量的差不超过原始重量0.1%时,即为恒重。4仪器
4.1磨口带盖称量瓶。
4.2千燥箱,能控制在(102土2)℃范围内。4.3分析天平。
4.4干燥器。
5试样
试样按QB/T1267和QB/T1272制取。6分析步骤
将称量瓶洗净,在(102士2)℃的干燥箱里烘到恒重。称重试样2~~3g,准确至0.001g,放人称量瓶中,再放人干燥箱,在(102士2)℃条件下烘干5h。取出称量瓶,将盖盖好,放人干燥箱中。冷却30min,称重、复烘1h,再冷却30min称重,直到恒重为止。7 分析结果的计算
分析结果按下式计算:
式中:X—挥发物含量,%;
M。干燥前试样的重量,g
X=Mo=Mx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10-17批准82
1992-06-01实施
M——干燥后试样的重量,g。
8充许误差
QB/T1273—1991
测定平行双份结果相差不得超过0.2%。注:①烘干过程中,不应中途打开干燥箱,也不应与其他物品同放一干燥箱内。KrKAca
②称量应迅速,如第一天烘干时未能恒重,须将称盘瓶盖紧,置于干燥器内过夜,次日须待干燥箱温度升至100℃后,再将称量瓶效人复烘。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毛皮制革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毛皮制革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晓春、汤清莲。83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