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以下是根据《QB/T 1862-1993 发油》中相关内容整理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涉及的产品信息,并为内容添加合理的HTML标签代码: ```html

依据《QB/T 1862-1993 发油》标准提到的相关内容:

一、相关检测项目:

  • 1. 感官指标检测:外观、气味、颜色等。
  • 2. 理化指标检测:密度、折光率、闪点、酸值、醇溶性、吸油性等。
  • 3. 微生物检测: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等。
  • 4. 稳定性实验:在不同温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评估。

二、相关检测方法:

  • 1. 感官检测方法:通过人工感官(嗅觉、视觉)进行判断。
  • 2. 密度检测:使用密度计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校准和测量。
  • 3. 折光率检测:采用折光仪进行测量。
  • 4. 闪点检测:遵照GB标准中闪点测定方法。
  • 5. 酸值检测:通过滴定法检测酸值的数值。
  • 6. 微生物检测:培养基法,考察细菌、霉菌和酵母菌的生长情况。
  • 7. 稳定性测试方法:恒温恒湿箱或离心机震荡实验。

三、涉及产品:

  • 1. 发油(即用于头发护理的润滑油、护发精油类产品)。
  • 2. 含有香料的调理油类产品。
  • 3. 头发护理类延展产品,如防干燥油、亮发油等。
``` 以上内容结构化呈现了发油产品的检测项目、方法和涉及的产品范围,便于理解和参考。

QB/T 1862-1993 发油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发油

标准号:QB/T 1862-1993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3-11-13

实施日期:1994-07-01

标准状态:现行

QB/T 1862-1993 发油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发油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矿物油、有机硅氧烷及植物油等为主要原料,供滋润、保护、美化头发用的发油。QB/T1862-1993发油QB/T1862-1993

QB/T 1862-1993 发油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1862--93

代替ZBY42002-—86

本标准规定了发油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矿物油、有机硅氧烷及植物油等为主要原料,供滋润、保护、美化头发用的发油。引用标准

GB7916化妆品卫生标准

QB/T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3产品分类

按包装形式分:玻璃瓶装、喷雾罐装及泵式喷发油。4技术要求

产品卫生指标应符合GB7916有关规定要求。4.1理化指标、感官指标

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

理化指标

感官指标

密度(20C),g/mL

透明度

5℃,8h,恢复室温,透明、无凝析物单相发油:0.810~0.880

双相发油:油相0.810~0.880,水相0.900~1.000单相发油:室温下清晰,无明显杂质、黑点标

双相发油:室温下透明,油水相分别透明,无雾状物及尘粒符合规定色泽

符合规定香型

4.2喷雾罐装发油除应符合气雾剂类产品有关规定外,其余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3-11-13批准1994-07-01实施

喷出率(气压式),%

起喷次数(泵式),次

4.3容量允差

4.3.1玻璃瓶装,泵式发油

≤50g±8%;

>50g±6%。

4.3.2喷雾罐装

规定质量士5%。

4.4外观要求

按QB/T1685执行。

5试验方法

5.1耐寒

5.1.1仪器

冰箱:灵敏度士2℃,一台

5.1.2操作

QB/T1862-93

5℃,8h,恢复室温(20℃左右)能正常使用≥95

取样品两瓶(罐)放置温度一5C的冰箱中,8h取出,玻璃瓶装发油待恢复室温后观察;喷雾罐装及泵式发油恢复室温能正常使用。5.2密度

5.2.1仪器

密度计:0.8~0.9,0.91.0,精度0.01,各一支;a.

温度计:0~100℃,精度±1℃,一支;b.

量筒:250mL,一只。

5.2.2操作

取样品置量筒中(双相发油分别吸取油、水相),调整温度20士0.5℃,用密度计测量。5.3透明度

5.3.1仪器

比色管50mL,一支。

5.3.2操作

取试样50mL于比色管中,在室温下观察,双相发油取样直接观察。5.4色泽

目测。

5.5香气

在室温条件下,凭嗅觉辨别。

5.6喷出率

5.6.1操作

把测定的样品称量后,按罐上标注的正确喷射方法,喷射剂液,喷毕称重。将包装罐打开,倒出余液,擦干,称量罐重。

5.6.2计算

喷出率X(%)按下式计算:

式中:W.-喷液前罐重,g

W2——喷液后罐重·g;

W—空罐重g。

5.7起喷次数

QB/T1862-93

W,-W2、

将泵式发油按动,至开始喷出液体止,计算按动次数。5.8容量允差

5.8.1玻璃瓶、泵式发油

随机取样10瓶,称其总重量,然后再将空瓶内液体倒空,将瓶洗净烘干,称重,再将总重量减去空瓶重量,取平均值,按规定容量计算允差。5.8.2喷雾罐装发油

随机取样10瓶,称其总重量,再取空瓶10只,称取皮重。总重量减去皮重,取平均值,按规定容量计算允差。

6检验规则

按QB/T1684执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包装

符合QB/T1685中有关规定。

7.2运输

必须轻装轻卸,按箱子箭头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7.3贮存

存在温度不高于38C通风干燥仓库内,堆放时必须距离地面20cm、内墙50cm,中间留有通道,不得倒放,切忌靠近火源或暖气,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原则。符合本标准的运输、贮存条件,在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依据QB/T1685中有关条款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化妆品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上海红星目用化学品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伟、陈烨、徐锡森。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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