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在《JB/T 5247.1-1998 台式压力机 技术条件》中,涉及到的内容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这些信息通常在标准文档中阐述。以下是基于标准的常见内容总结:

检测项目:

  • 外观检查:目测检查台式压力机的外观质量,包括涂层、结构等。

  • 尺寸测量:使用测量工具检查各部分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 运行性能测试:检测压力机的运行性能,包括启动、停止及正常工作的稳定性。

  • 压力测试:使用测力计等设备检测压力机的工作压力是否在标准范围内。

  • 噪音测试:使用噪声计测量其运行时产生的噪音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检测方法:

  • 目测检查:通过视觉和一般手感进行的检查,无需特殊设备。

  • 精密测量:使用卡尺、千分尺等工具精准测量尺寸。

  • 机械性能测试:使用专用的测试设备对机器进行负载和压力测试,即使在极限条件下也测量其性能表现。

  • 声级测量:在各生产条件下的不同位置使用噪声计进行多点测试,以确保符合标准噪音水平要求。

涉及产品:

  • 各种型号的台式压力机,包括手动和自动化设备。

  • 用于轻工、电子、医疗等行业的特殊用途压力机。

  • 根据客户要求定制的非标准台式压力机产品。

这些内容是标准中的常见项目,但具体到每个产品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查看标准文件原文本以获取详细技术规范非常重要。

JB/T 5247.1-1998 台式压力机 技术条件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台式压力机 技术条件

标准号:JB/T 5247.1-1998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发布日期:1998-07-17

实施日期:1998-12-01

标准状态:现行

JB/T 5247.1-1998 台式压力机 技术条件的简介

JB/T5247.1-1998本标准是对JB5247-91《台式压力机技术条件》进行的修订。本标准规定了台式压力机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台式压力机。JB/T5247.1-1998台式压力机技术条件JB/T5247.1-1998

JB/T 5247.1-1998 台式压力机 技术条件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5247.1-1998

台式压力机

技术条件

Benchpresstechnicalspecification1998-07-17发布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8-12-01实施

JB/T5247.1—1998

本标准是对JB5247一91《台式压力机技术条件》的修订。主要改变的内容,增加了对可靠性的要求;

增加了寿命指标;

一增加了对参数、尺寸的要求;修改了单次行程运转试验的接通频度增加了制造厂保证条款。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JB5247一91。本标准由全国锻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燕山精密压力机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一通。

本标准于1991年6月21日首次发布。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台式压力机技术条件

Bench press technical specificetion本标准规定了台式压力机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台式压力机(以下简称压力机)。2引用标准

JB/T5247.11998

代JB5247—91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量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90

GB/T5226.1-1996

GB/T13306-91

JB/T1829-1997

JB3350-93

JB362384

JB/T5247.2—1998

JB/T 8356.196

ZB J50 011-89

ZB J50 01389

ZBn J62016—88

ZB J62 01989

ZB J62 027-89

3技术要求

3.1基本要求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标牌

锻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机械压力机安全技术要求

锻压机械噪声测量方法

台式压力机型式及基本参数

机床包装技术条件

机床涂漾技术条件

机床防锈技术条件

开式压力机性能要求与试验方法台式压力机精度

开式压力机技术条件

3.1.1压力机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方能投入生产。3.1.2压力机在制造、安装、运输、贮存和使用时,不得对人员造成危险,压力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JB3350的规定要求,并具有可靠的保护装置或措施。3.1.3压力机的参数和尺寸应优先选用JB/T5247.2所规定的推荐数值。3.1.4压力机出厂时应备有必需的附件及备用易损件,附件应符合有关规定,外购配套件应取得合格证,并应安装在压力机上进行运转试验。特殊附件或附件装置由用户与制造厂共同商定,随机供应或单独订货。3.2可靠性

3.2.1批量生产的压力机,宜按有关标准或技术文件的规定抽样进行可靠性试验。国家机械工业局1998-07-17批准1998-12-01实施

JB/T 5247.11998

3.2.2可靠性试验的方法、指标及指标值应符合台式压力机可靠性试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3.3寿命

3.3.1压力机的重要运动副,如滑块、导轨、曲轴和球头等,应采取耐磨措施。3.3.2压力机在两班侧工作和遵守使用规则的条件下,至第一次计划大修前的使用时间为5年,3.4刚性

3.4.1压力机应具有足够的刚度。3.4.2机身的角刚度应不低于许用角测度,许用角刚度按式(1)、式(2)计算:a)对于精密级精度的压力机

[C,] 0. 001 P.

b)对于普通级精度的压力机

[C,]=0.00025P

式中:[C,]、[C.,]机身的许用角刚度,kN/μrad;P压力机公称力,kN。

3.4.3机身角刚度的测试方法应符合ZBJ62027一89附录B。3.5曲轴停止位置

压力机的工作机构和操纵机构动作应协调。当工作行程完成时,曲轴应可靠地停止在上死点,其编差为士5°,

3.6对铸、银、焊接件的要求

3.6.1压力机上的所有待铁件、锻件、烊接件和有色金属铸件,均应符合现行标准。对不影响使用和外观的缺陷,在保证质量的条件下,允许按规定的技术文件进行修补。3.6.2重要的铸造零件的工作表面,如滑动轴承、滑块与导轨的滑动面,不应有气孔、缩孔、砂眼、渣孔和偏析等缺陷。

3.6.3机身和曲轴应有材料性能的证明。3.6.4机身、滑块、连杆和飞轮等重要待件,应进行时效处理。3.7对加工的要求

3.7.1零件加工应符合设计、工艺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已加工表雨不应有毛刺、斑衰和其它机板损坏,除特殊规定外,均应将锐边倒钝。3.7.2刮研的滑动面

在导轨和轴瓦的工作表面上,不应有上道工序加工痕迹,刮研点应均匀,刮研时,用配合件(或研具)的结合面作涂色检验,应保证每25mm×25mm面积内,接触点数不少于八点。对于轴瓦应在实际工作位置(如压入轴瓦座内)检验,检验时只允许在工作位置最高点和最低点左右各60*内检验(当包措油槽时,油槽处两倍油槽宽度不考核)。3.7.3机械加工的滑动面

采用精刨、磨削或其它机械方法加工的滑动导轨、轴瓦和轴套等应用涂色法检验其接触情况,接触应均匀。其接触面积累计数值,在长度上应不少于70%,在宽度上应不少于50%。3.7.4调节螺杆的球头与球头座、连杆轴销与连杆的接触应均匀,其接触面应不少于50%。3.7.5飞轮的静平衡

3.7.5.1压力机的飞轮一般应进行静平衡试验和校正,其许用不平衡力矩应按式(3)计算:EMJ=6.3G/

式中:[M\-飞轮许用不平衡力矩,g·mm;6.3---平衡精度等级,mm·rad/s;G--飞轮质量.B;

-*·(3)

飞轮工作角速度,rad/s。

JB/T 5247.1—1998

3.7.5.2对于采用去除全部毛坏表面加工方法的飞轮,可以不再进行静平衡试验。3.8对装配的要求

3.8.1压力机应按装配工艺规程进行装配。不允许装入图样上未规定的垫片、套等学件。3.8.2压力机重要的紧固接合面应紧密接合。紧固后,用0.03mm塞尺进行检验,只允许塞尺局部插入,其措入深度不得大于宽度的1/5,可插入部分的累计长度不应超过可检周长的1/10。飞轮部装后应检查飞轮的静态圆跳动,其径向跳动不大于0.08mm,端面跳动不大于0.153.8.3

3.9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压力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T5226.1-1996中20.2~20.4的规定。3.10对噪声的要求

压力机空运转时的声音应正常,噪声限值应符合表1规定。表1

压力机公称力

在空运转连续行程的A空运转连续行程时,在环绕压力空运转单次行程时,在环绕压力机的计权声功率级LwA

机的规定位暨的A计权声医级规定位置的脉冲声A计权声压级Zn

3.10.2压力机噪声测量方法应符合JB3623的规定,测量时,压力机应置于坚固的台面上,台面距地面为800mm。

3.10.3压力机空运转连续行程的声功率级测景,在型式试验时进行。3.11对润滑的要求

压力机应有可靠的润滑装置,保证各运转部位得到正常的润滑。3.12对外观的要求

3.12.1压力机的外表面不应有图样未规定的凸起、凹陷或粗橙不平。益板和罩等接缝处应平整。外露管、线应排列整齐、牢固。外露的结合面不应有明显的错位。主要的外露加工表面不应有碴碰、划伤和锈蚀,

3.12.2压力机上所有零件和附件的未加工表面的涂,应符合ZBJ50011的规定3.12.3压力机的铭牌和各种标牌的固定应明显、平整、率固、不歪斜.标牌的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4检验规则

4.1检验总则

4.1.1每台压力机均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4.1.2对于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鉴定.应按ZBnJ62016的规定进行型式试验,4.2出厂试验的项目

压力机须按下列项目进行出广检验或试验:a)基本参数检验:

b)基本性能试验:

c)安全防护检验;

d)加工、装配质量检验;

e)空运转试验;

f)染声检验;

&)负荷试验;

h)精度检验:

i)外观检验;

i)包装检验。

4.3基本参数检验

JB/T5247.1—1998

压力机的基本参数允许接批抽检,每批抽检数不少于10%,其允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检验项目

滑块行程

最大装模高度

装模高度调节量

行程次数

1表中第4项允差应在电源正常和空运转时进行检验。2允差折算结果小于1者仍以1计。4.4基本性能试验

充,差

压力机在空运转试验前或空运转试验过程中,应按下列项目进行基本性能试验:a)滑块运行的各种规范操作试验,检验其动作灵活性与可靠性;b)装棋高度调节试验,检验其灵活性与可靠性;c)检验润滑装置的可靠性:

d)检验电气设备的安全性与可靠性。4.5安全防护检验

压力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JB3350的规定。4.6加工、装配质量检验

压力机的加工装配质量应符合3.7和3.8的规定。4.7空运转试验

4.7.1空运转试验的时间、动作规范及接通频度空运转时间应不少于1.5h,其中连续行程的运转时间应不少于1h,单次行程的运转时间应不少于0.5h。在单次行程运转时高合器的接通频度,按30min-进行。4.7.2轴承、导轨的温升

在空运转时间内,用点温计在零件发热最高的可测部位进行测量,其温升和最高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滑动轴承的温升不应大于30℃,最高温度不应高于65℃;b)滚动轴承的温升不应大于35C,最高温度不应高于70℃;c)滑动导轨的温升不应大于15C,最高温度不应高于50℃。4.8噪声检验

压力机出厂前、应3.10要求,检查规定位置的连续行程噪声L小和单次行程脉冲噪声Le>(均为A计权声压级)。

4.9负荷试验

JB/T5247.1—1998

4.9.1压力机出厂前一般应做满负荷试验。满负荷试验方法,应根据制造厂情况和上级(或用户)要求选择下面的一种:a)用冲裁法做满负荷试验,其试验次数应不少于三次,其冲裁力的计算和对模具、试件的要求按ZBJ62027-89附录A的规定,

b)用精压铜棒法或其它相应的方法进行模拟负荷试验。模拟试验载荷为压力机75%~100%的公称力,时间应不少于2h,其中单次和连续行程各不少于1h。4.9.2采用模拟负荷试验时,可不再进行4.7的空运转试验,相应的轴承、导轨温升测景可在模拟负荷试验时进行。

4.9.3对于新产品或修改设计产品,应按公称力的120%进行超负荷试验,其次数应不少于五次。4.10精度检验

4.10.1压力机的精度检验应符合ZBJ62019的规定。4.10.2压力机出厂前应检验施力机构的总间隙,测试方法接ZBnJ62016的规定,总间院限值按表3。表3

精度等级

总间酿限值

注:P,-—压力机公称力,kN。

4.11外观检验

压力机的外观检验应符合3.12的规定。4.12包装检验

压力机的包装检验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5标志、包装与运输

5.1防锈

普通级

压力机的零件、部件、附件和备件的外露加工表面的防锈应符合ZBJ50013的规定。5.2包装、标志与运输

压力机及其部件的包装与标惠,应符合GB191、JB/T1829和JB/T8356.1的规定及有关运输与装载的要求

5.3随机技术文件

每台压力机均应随机供应下列技术文件:a)使用说明书:

b)合格证明书:

c)装箱单。

6翻造厂保证

用户在遵守压力机的运输、贮存、安装和使用规程的条件下,制造厂应保证产品自发货之日起12个月内,确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带工作时,制造厂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5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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