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JB/T 5969-1991 电气用压敏粘带 一般要求》,以下是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相关产品:

检测项目:

  • 外观质量检测
  • 粘性的初黏性检测
  • 剥离强度检测
  • 耐久粘性检测
  • 抗拉强度检测
  • 耐电压检测
  • 耐温性测试
  • 阻燃性能检测(如果适用)

检测方法:

  • 外观质量通过目测法进行评估。
  • 初黏性通常通过滚球法或球槽法测量。
  • 剥离强度可以通过拉力试验机进行测试,以测量胶带从标准钢板上剥离所需的力。
  • 耐久粘性主要通过保持力试验,通常在一定温度及拉力条件下进行评估。
  • 抗拉强度通过拉伸试验机测试,以了解胶带的最大承受强度。
  • 耐电压检测使用电气试验设备,以测定在规定条件下压敏胶带的击穿电压。
  • 耐温性测试在高低温试验箱中进行,以观察试样变形或性能变化。
  • 阻燃性能(如适用)通过火焰接触试验进行测试。

涉及产品:

  • 电工绝缘胶带
  • PVC、PET、无纺布等基材的压敏胶带
  • 用于电气设备、电线电缆的绝缘缠绕保护的胶带

这些检测项目和方法确保了电气用压敏粘带在质量和安全标准上符合规定,提供了其在实际应用中可靠的性能保障。

JB/T 5969-1991 电气用压敏粘带 一般要求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电气用压敏粘带 一般要求

标准号:JB/T 5969-1991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发布日期:1992-06-16

实施日期:1992-12-01

标准状态:现行

JB/T 5969-1991 电气用压敏粘带 一般要求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气用压敏粘带的分类、代号、外观、尺寸、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涂热固性和热塑性压敏胶粘剂的各种底材的粘带。JB/T5969-1991电气用压敏粘带一般要求JB/T5969-1991

JB/T 5969-1991 电气用压敏粘带 一般要求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电气用压敏粘带:+般要求

JB/T596991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出版物454-1(第一版、1974)《电气用压敏粘带规范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用压敏粘带(以下简称粘带)的分类、代号、外观、尺寸、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涂热固性和热塑性压敏胶粘剂的各种底材的粘带。2引用标准

GB6995.2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第二部分3分类和代号

粘带应按如下分类:

a。底材的类型和代号:

b粘带的温度指数;

c。胶粘剂的类别。

标准颜色

各种类型粘带底材的类型和材质的代号字母见表1,代号后面的数字代表粘带的温度指数,其后附有第3.2条所规定的胶粘剂的代号。代号例举

F-PETP/130/Tp

或,F-PI/180/Ts

3.1粘带的温度指数

粘带的温度指数为:75、90、105、120、130、155、180或高于-180。3.2胶粘剂

常用的胶粘剂有三种类型;

3.2.1热塑型(Tp)在加热时软化,冷却时恢复原状,这种过程可以重复,3.2.2热固型(Ts)在加热时变硬,冷却后不恢复原状,再加热时也不软化;3.2.3第三种类型胶粘剂(Ss)不需要热处理,具有与热固性的同等的或更好的耐溶剂性和软化温度。4外观

粘带分透明、半透明和不透明,也可以着色或不着色。需要着色时,除以织物为底材的外,所有粘带的颜色最好是黑、棕、蓝、绿、背绿、红、白和黄色。对于织物底材的粘带的颜色应与GB6995.2规定的颜色相一致。

粘带的外观应逐盘检查,盘面应平整,无流胶。开卷时,不应出现胶粘剂转移到下层底材上或薄膜基材撕裂和纤维断裂。

机械电子工业部1992-06—16批准10

1992-12—01实施

注,温度低干io时,开卷速度不要快,表1

非织布或纸

薄膜或薄纸

多层复合型

5尺寸

管芯直径

类型代号

JB/T5969-91

底材的分类和代号

棉或胶粘纤维

处理过的棉或胶粘纤维

醋酸纤维素

玻璃纤维

处理过的玻璃纤维

纤维素纸

纤维素绪纹纸

芳香族素肤胺纤维纸

聚酯纤维湾毡

聚艺烯

聚丙烯

豪氯乙烯

增塑的案氯乙烯

膳酸纤维素

聚四氟乙烯

亲氟乙烯

聚碳酸酶

聚酰亚胺

由C,P和F类所列的成份组成

粘带卷的管芯内径为26和76mm,如需方同意也可供应其他尺寸。5.2宽度

材质代号

粘带的宽度应是6、9、12、15、19、22、25、30、38或50mm,或根据供需双方协议生产宽度大于50mm的粘带。

5.2.1宽度偏差

宽度19mm及以下者偏差为±1.0mm,大于19mm者偏差为±1.5mm。5.3长度

每卷粘带的长度应是10、20、25、33、50、55、66m以及50m或66m的倍数,实际长度不应小于规定长度。

5.4厚度

度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6检验规则

粘带必按产品标准规定进行型式检验或出厂检验。6.1

6.2型式检验每三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当原材料或工艺改变时,亦须进行型式检验。6.3出厂检验须每批进行。相同的原材料和工艺,在同一台设备连续生产48h为一批,出厂检验项目在产品标准中规定,但制造厂应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产品标准中的全部技术要求。11

JB/T5969-91

6.4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全部检验项目均达到产品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者,则判定该批为合格品,检验结果外观不合格者可逐盘处理,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时,应从该批另外粘带盘中加倍取样重复该项检验,若仍有一组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品。6.5使用单位有要求时,制造厂应提供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使用单位有权按产品标准进行验收检验。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产品应有下列标志:

制造厂名称;

产品名称;

管芯内壁应有注册商标和产品标记,产品型号及代号,

颜色:

产品标准号;

制造日期和批号。

7.2包装

粘带应用包装箱进行包装,粘带盘在箱中平放,防止挤压变形。7.2.1

包装箱上应标明;

制造厂名称:

产品型号及名称;

毛重和净重:

出厂日期。

另外需注明防潮、防灰尘、防日光直射、防火、谱勿倒置等宇样。7.3运输

粘带在运输时,应防止重压、机械损伤、受潮、灰尘侵入和日光直射。7.4存

7.4.1包装好的粘带应使带盘面平放在温度10~33C,相对湿度45%~75%的于燥、洁净和通风良好的库房中贮存。不得靠近火源、暖气和受日光直射。7.4.2:粘带贮存期由出厂日期算起为6个月,超过6个月按产品标准重新检验,合格者仍可使用。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绝缘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和嘉兴绝缘材料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伟、普启国。12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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