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标准《NY/T 433-2000 绿色食品 植物蛋白饮料》中提到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检测项目:
  • 感官指标:
    • 颜色、滋味、气味、外观等。
  • 理化指标:
    • 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总酸、总糖等。
  • 微生物指标:
    •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等。
  • 卫生指标:
    • 重金属(如铅、镉、汞等)、农药残留量。
检测方法:
  • 感官指标通过人工感官评定,通常由专业人员通过观察、嗅闻和品尝来进行主观判断。
  • 理化指标的检测方法包括:
    • 蛋白质含量:凯氏定氮法。
    • 脂肪含量:索氏提取法。
    • 总酸和总糖:滴定法及比色法。
  • 微生物指标采用标准平板计数法和选择性培养基进行测定。
  • 卫生指标通过仪器分析方法,如原子吸收、气相色谱等进行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的测定。
涉及产品:

该标准涉及的产品主要是以植物蛋白为原料的饮料,如大豆蛋白饮料、花生蛋白饮料、杏仁蛋白饮料等。这些产品要求使用非转基因材料,并符合绿色食品标准。

NY/T 433-2000 绿色食品 植物蛋白饮料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绿色食品 植物蛋白饮料

标准号:NY/T 433-2000

标准类别:农业行业标准(NY)

发布日期:2000-12-22

实施日期:2001-04-01

标准状态:现行

NY/T 433-2000 绿色食品 植物蛋白饮料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植物蛋白饮料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植物蛋白饮料的生产和流通。`NY/T433-2000绿色食品植物蛋白饮料NY/T433-2000

NY/T 433-2000 绿色食品 植物蛋白饮料的部分内容

NY/T433—2000

为判定绿色食品植物蛋白饮料的质量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北方食品监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宗城、邱元亨、刘宁、翟卉、罗斌。195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绿色食品植物蛋白饮料

Green food--Vegetable protein drinkNY/T 433—2000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植物蛋白饮料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植物蛋白饮料的生产和流通。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317~-1998白砂糖

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789. 2--1994

GB 4789. 3--1994

GB 4789. 4—1994

GB 4789.5—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食品卫生徽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 4789. 10--1994

GB 4789. 11-1994

GB 4789. 15-1994

GB 4789. 26-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卫生徽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菡检验

志贺氏医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霉菌和醇母计数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的检验

GB/T 5009.11—1996

食品中总碑的测定方法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1996

GB/T 5009.13-1996

GB/T 5009. 16-1996

GB/T 5009.17—1996

GB/T 5009.18-1996

GB/T 5009.19—1996

GB/T 5009. 22—1996

食品中的测定方法

食品中的测定方法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的测定方法食品中糖糖钠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8—19961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方法GB/T 5009. 29—1996

GB/T 5009. 36--199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 10220--1988

3感宫分析方法总论

软饮料的检验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T 10790-1989

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

GB/T 10791-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0-12-22批准196

2001-04-01实施

NY/T 433-—2000

GB/T12143.1—1989软饮料中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方法折光计法GB/T14771--1993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GB/T14962—1994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GB16322—1996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NY/T 391—2000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392---2000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 1 绿色食品 green food

见 NY/T 391—2000中3.1。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见 NY/T 391--2000中3.3。

4要求

4.1产地环境要求

4.1.1产地环境应符合NY/T391的要求。4.1.2植物蛋白果实应出自绿色食品产地。4.1.3加工用水应符合GB/T10791-1989中4.1的规定。4.1.4白砂糖应符合GB317中优级品要求。4.1.5乳化剂应符合GB2760要求。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滋味与气味

稳定性

色泽鲜充一致,无变色现象

均匀的乳浊状或悬浊状

表1感官要求

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香气及滋味,不得有异味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振摇均匀后12 h内无沉淀、析水,应保持均匀体系4.3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理化要求

蛋白质(m/V),%

可溶性固形物(20℃),%

净含量·mL

4.4卫生要求

卫生要求应符合表 3规定。

按包装标示规定。负偏差符合国家包装商品计量规定397

黄曲霉毒素 B;,g / L

氰化物(以杏仁等为原料,以CN-计),mg/L脲酶试验(以大豆为原料)

铅,mg/L

砷,mg/L

铜,mg/L

汞,mg/L

氟,mg/L

铬,mg/L

锡,mg/L

山梨酸,g/L

苯甲酸,B/L

糖精钠,g/L

六六六,mg/L

滴滴沸,mg / L

菌落总数,个/mL

大肠菌群,MPN/100 mL

致病菌

体菌和醇母菌总数,个 / mL

NY/T 433--2000

表3卫生要求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如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乳化剂,则其总量不得超过 NY/T 392 所规定的其中一个限量值最低的乳化剂限量,其他食品添加剂不得检出。2體装植物蛋白饮料还应符合商业无菌。5试验方法

感官分析按GB/T10220规定执行。5.1

5.2蛋白质的测定按GB/T14771规定执行。5.3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按GB/T12143.1规定执行。5.4氰化物的测定按GB/T5009.36规定执行。198

NY/T 433—2000

5.5脲酶试验按GB16322—1996附录A执行。5.6铅的测定按GB/T5009.12规定执行。5.7碑的测定按GB/T5009.11规定执行。5.8铜的测定按GB/T5009.13规定执行。5.9汞的测定按GB/T5009.17规定执行。5.10氟的测定按GB/T5009.18规定执行。5.11铬的测定按GB/T14962规定执行。5.12锡的测定按GB/T5009.16规定执行。5.13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按GB/T5009.29规定执行。5.14糖精钠的测定按GB/T5009.28规定执行。5.15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按GB/T5009.19规定执行。5.16黄曲霉毒素B,的测定按GB/T5009.22规定执行。5.17净含量用计量检定合格的标示容量相适应的量具量取。5.18菌落总数的测定按GB4789.2规定执行。5.19大肠菌群的测定按GB4789.3规定执行。5.20致病菌检验按GB4789.4、GB4789.5和GB4789.10、GB4789.11规定执行。5.21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测定按GB4789.15规定执行。5.22商业无菌的检验按GB4789.26规定执行。6检验规则

组批规则

以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组批。产品应经生产厂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2抽样方法

在生产线上或成品库中每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5L样品供出厂检验,或4L样品供型式检验。每批样品不得少于6个包装。

6.3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b)前后两次交收检验结果差异较大,c)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6.4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要求、理化要求。对于以杏仁为原料的植物蛋白饮料,还应测氰化物;对于以大豆为原料的植物蛋白饮料,还应测脲酶。6.5判定规则

6.5.1一项指标试验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6.5.2为确保理化、安全卫生要求中项目检验不受偶然误差影响,凡某项目检验不合格,应另取一份样品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该项目不合格若复检合格,则应再取一份样品作第二次复检,以第二次复检结果为准。

6.5.3对包装、标志、标签不合格的产品,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199

7标志、标签

7.1标志

NY/T 433—2000

包装上应有绿色食品标志,其设计按有关规定执行。2标签

应按照GB7718规定执行。

8包装、运输、贮存

应按照GB10790执行。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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