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GB/T 15768-1995 电容式湿敏元件与湿度传感器总规范》,主要涉及以下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产品:

检测项目:

1. 静态特性测试:包括量程范围、精度和线性度的测试。 2. 动态特性测试:检测传感器对湿度变化的响应时间。 3. 稳定性测试:评估传感器在长期工作中的性能稳定性。 4. 温度特性测试:测试传感器在不同温度条件下的工作性能。 5. 耐环境性能测试:包括耐高湿、高温或低温等环境条件下的性能测试。

检测方法:

1. 标准湿度箱法:将传感器置于标准湿度箱中进行校准比较。 2. 饱和盐法:通过不同的饱和盐溶液创造标准湿度环境进行测试。 3. 智能仿真方法:使用环境模拟设备和数控系统对传感器进行校准和测试。 4. 实验室标准测量:通过实验室湿度测量仪器进行精密测试和分析。

涉及产品:

1. 电容式湿敏元件。 2. 各类湿度传感器,如万用湿度传感器和工业用湿度传感器。 通过以上检测项目和方法,可准确评估电容式湿敏元件与湿度传感器的性能,从而确保其在实际应用中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GB/T 15768-1995 电容式湿敏元件与湿度传感器总规范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电容式湿敏元件与湿度传感器总规范

标准号:GB/T 15768-1995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95-01-02

实施日期:1996-08-01

标准状态:现行

GB/T 15768-1995 电容式湿敏元件与湿度传感器总规范的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电容式湿敏件与湿度传感器。GB/T15768-1995电容式湿敏元件与湿度传感器总规范GB/T15768-1995

GB/T 15768-1995 电容式湿敏元件与湿度传感器总规范的部分内容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容式湿敏元件与湿度传感器

总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thecapacitance type humidity sensor and transducer本标准适用于电容式湿敏元件与度传感器。2目的

本标准的目的是:

定义本规范专用的名词术语;

对批准、接收和连续质量控制规定条件;规定试验方法。

3有关文件

本标准应与其他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一起使用,如:GB242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GB2423.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GB2423.2

GR 2423.4

GB 2423. 5

GB/T15768—1995

星试验Ca:慎值定显热试验方法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星试验Ea:冲击试验方法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GB 2423.10

试验N:温度变化试验方法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2423.22

GB 2423.28

GB 2423.2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T 锡焊试验方法

试验U:引出端及整体安装件强度GB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4475激感元件名词术语

GB11605湿度测量方法

SJ/Z9007(IEC410)计数检查抽样方案和程序TECQQCQ01002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程序规则A术语

4.1电容式湿敏元件thecapacitancetypehumiditysensor电容量随环境湿度按一定规律线性变化的元件。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2-08批准1996-08-01实施

电容量变化规律如式(1):

一真空介电常数:

S——电极面积;

d——凝敏介质的厚度;

GB/T 15768-1995

- (u) =C, +e(u)

e()-随湿度而变化的湿敏介质的介电系数,C,一一在环境相对湿度为0%时湿敏元件的电容量。4.2电容式湿度传感器thecapacitancetypehumiditytransducer/scnsor(1)

由电容式湿敏元件及其变换电路组成,能使湿敏元件的电容量转换成随湿度而线性变化的电压(或电流)值。

4.3湿度量程humidityrange

湿敏元件技术规范规定的感混范围。4.4上限湿度upperhumidity

凝敏光件能够正常工作的最高湿度。4.5下限湿度lower humidity

湿敏元件能够正带工作的最低湿度。4.6湿度系数(au)humidity coefficient(auy)在温度恒定条件下,相对湿度改变1%时,显敏元件的电容量变化量单位用pF/%RH表示。C G

au = U, U.

中,C,--

U,-Ur-

湿敏元件的电容量变化量:

相对湿度变化量。

4.7电容温度系数(a,)icmperaturewoefficientforcapacitance(a,)在恒湿条件下,温度改变1℃时,湿敏元件电容量的变化值(平均系数)。单位用pF/C表示。a

式中;G—,-

+ —t,-

湿敏元件的电容量变化值;

环境温度变化量。

4.8感湿温度系数(p)temperature coefficient for humidity(β.).(2)

在电容量不变条件下,温度改变1℃时,湿敏元件的感湿变化量(平均系数),单位用%RH/C表示。P9

C.-C.1-U.-U

4.9电容湿度值capacitance/humidity在规定的某一温度下,与湿敏元件的电容量相对应的相对湿度值。用%RH 丧示。4.10电容湿度值误差caparitance/humidity crror(4)

在规定的某一温度下,湿敏元件的电容湿度值的实测值与规定值之间允许的最大偏差。用为RH表示。

电容-湿度特性capacitance/humidity characteristic4.11电

在规定的某一温度下,敏元件的电容量和相对湿度的关系曲线。4.12标称电容-湿度特性nomina capacitance/humiditycharacteristic在温度25C时,显嫩元件的电容量和相对混度的关系曲线。4.13类别温度范围category tcmperature range湿敏元件能正常工作的环境温度范圈,该范围取决于相应类别的温度范雨。GB/T15768—1995

4.14上限类别温度uppercategorytemperaiture设计湿元件所确定的能正常工作的最高坏境温度,4.15下限类别温度lower category temperature设计湿敏元件所确定的能正常工作的最低环境温度。4.16 电容一湿度一温度特性capacitance/humidity/temperature charactcristic征类别温度范围内,湿元件的电容湿度值与温度之间的一组关系曲线。4.17混带humidity hysteresis effect混敏元件作升湿或降湿测试时,同一电容量所对应的混度不重合现象。用不重合度(%RH)表示。4.18响应时间response time

在一定源度下,当湿度发生跃变一定量时,湿敏元件的电参量达到湿度变化量的规定比例(如63%,90%等)所需要的时间。

4. 19 吸湿响应时间 respone tirme for absurption of moisture湿敏元件在升湿时的响应时间。4. 20 脱湿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for releasing of moisture湿敏元件在降湿时的响应时间。4.21湿漂值humidity drift

一定时间内湿敏元件的电容量的最火绝对偏移值,用其对应的相对湿度值表示。注:对于迦度传感器,用电压或电流董替代对应的电容量5识别

5.1概述

符合本标准的湿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的识别内容如下;类型(按5.2条)

b.度量程(按5.3条);

电容度值及其误差(按5.4条)。

5.2类型

5.2.1类型特征为;

设计外观(形状.涂层,表面质量、引出端形式);a.

气嵌类别。

详细规范应给出某一具体类型的特征以及为识别所需的其他特征内容。5.2.2木标准所包括的湿敏元作和显度传感器,分别用汉语拼音字母\MSR\和\CSR”来识别,接下去是在详细规范中规定的特征字母和数字。5.2.3气候类别根据GB2421的附录编写。相应的温度范围和恒定热试验时间的优选气候类别如表1所列。

表 1 优选气候类别

10/40/02

10/40/04

25/60/04

40/70/04

40/85/10

40/100/10

温度范围

10--40'℃

10--40℃

25-60℃

40~70℃

—40~85℃

40--100心

稳态湿热

详细规范应规定合适的气候类射。5.3湿度量程

GB/T15768-1995

25C时,湿度量程优先选用:20%RH~90%RH;10%RH~80%RH0~100%RH。5.4电容凝度值及其误差(25℃时)详细规范应规定26℃时湿敏元件的电容量和相对湿度对照表,作出电容量和相对湿度关系曲线图。对照表中包含本标准需要试验和测量的湿度点至少3个。电容湿度值允许误差的优选值对:士2%RH;土3%RH,士4%RH;士5%RH。5.5湿漂

详细规范应规定湿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经受破坏性试验项日时的显漂值。湿漂允许附加误差为:±1%RH.

6标志

6.1产品上的标志从下列内容中顺序选取:a

产品型号#

湿度量程;

电容湿度值误差(25℃时);

气候类别,

制造厂名或商标;

详细规范编号:

制造年月(或星期)。

6.2一般湿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外壳上应尽可能标出a,b和c三项内穿。当湿敏元件外壳尺寸非常小时,详细规范应规定相应的标志要求。6.3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的包装,应按详细规范的规定消楚地标出上述全部内容。7包装

为了保护产品免受灰尘和大气污染,产品应装入包装盒(袋)贮存。详细规范应给出包装盒(袋)内容。

8 质量评定程序

8.1鉴定批推/质量评定体系

8. 1. 1作为一个完整的质量评定体系,应遵守 8. 4 和 8. 6 系的程序。8.1.2对于不采用质量一效性检验的鉴定批准,可以采用8.4.1和8.4.2b条的程序和要求。8.2初始制造阶段

对本规范来说,初始制造阶段是最初的配料工序。8.3结构类似的元件

只要满足下列要求,可以将结构相似的湿敏元件或湿度传感器合起来组成检验批。它们应是同一制造样使用本质上是相同的设计、相同的材料、相同的工艺和方法生产的湿敏元件或滤度传感器。

样本大小应由组合的显敏元件或湿度传感器的总的样本火小来决定,对于周期试验,应使用该组合的湿敏元件或湿度传感器样本大小的平均值。结构相似的湿敏元件或度传感器应优先包括在一个详细规范中,但对结构相似的全部要求的细节应在鉴定批准试验报告中说明。8.3.1在电性能试验中,对所包括的湿敏元件或龈度传感器,只要决定特征的要素是相似的,则可把具GB/T15768—1995

有相同电性能的混敏元件或湿度传感器联合在-起8.3.2对环境试验,可把基本内部结构和加工工艺相同的湿敏元件或湿度传感器联合在一起8.3.3对外观检查(标志除外),如果湿敏元件或湿度传感器是在同一生产线上生产的,并月其有相同的尺寸,相同的外涂层(颠色除外),则可以把这些湿敏元件或湿度传感器联合在-感。这种联合也可以用于引出端强度和可焊性试验。8.3.4对于耐久性试验,如果湿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是采用同一设计并在向一生产线上生产的而只是在电性能方面不同.则可以将湿敏元件或湿度传感器联合在-一起。如果能够证明被试组的一种型式比其他型式更严格,则通过该品种的试验可以接收该组中其余型式的产品。8.4鉴定批准程序

8.4. 1 制造应遵守;

8:鉴定批准程序规则的一般要求(IECQ/QC001002第11条);b、本规范8.2条规定的初始制造阶段的要求。8.4. 2除 8. 4. 1 条要求外,还应采用下述程序 a或序 b。a.

制造厂应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三个批次的逐批检验和一个批饮的周期检验试验,以证明产品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在组成检验批期间,制造工艺应无重大政变。样本应从符合SJ/Z 9007规定的批中抽取。应采用正常检查。当样本大小是按零个不合格品予以接收时,应增加样品的数量以满足一个不合格品予以接收所需的样本大小。h,制造」应按8.5条中给出的固定样本大小试验一览表进行试验,以证明产品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样本应从现行生产的产品随机抽取,或按国家监督检查机构的协议抽取。8.4.3鉴定批难的维持

作为质量评定体系组成部分所获得的鉴定批准,应该通过符合质量一致性要求的常规试验来维持(按8.6条)。

8.5以固定样本大小为基础的鉴定批准程序8.5.1抽样

样品应足以代表申请批准的各种参数值的范围,可以是或可以不是详细规范覆益的整个范围。抽样应使样本的构成具有,样本应由相同湿度量程的样品组战,具有较天凝度量程的可以替代较小湿度量程的样品。

按照下述情况允许使用备份样品:a.每种凝度量程一个,允许用来替换“0”维中允许不合格的样品;b每种湿度量程-个,允许用来替换明显不属于制造上的原因而不合格的样品。8.5.2试验

鉴定批推试验过程见表2。

全部样品都应经过“oa\组试验,然后再分到其他各组。“oa”组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不能用于其他组。一个样品没有满足某一试验组的全部或一部分试验时,定为“…个不合格品”。当不合格品数不超过每个组或分组的充许不合格品数,并且不超过总的允许不合格品数时,应给予鉴定批。

条款号及试验项目

na 分组

9.3.1外观检查和标志

9.3.2尺寸

9.3.3包装

10. 1 标称电容-显度待性

ob分组

10.2湿度量程

Cr:分组

10.3 电容-避度-温度特性

10.4湿滞

10.5响应时间

1,1分组

11.1引出端强度

11.2可焊性

1. 2分组

1.6冲击

11.7振动

11.3气候顺序

11.3.2离温

11.3.1凝热(第一次循环)

11.3.5低湿

11. 3. 否 湿热(其余循环)

D或ND

GB/T 15768—1995

表 2鉴定批准试验一览表

试验条件

测试温度:25℃

测试误差:

湿度发生器:

测试温度,25℃

测试误差:

凝度发生器:

测试温度:

测试误差:

湿度发生器:

测试l度:25°℃

满式装置:

潮试温度:25℃

湖试装置:

拉,小,弯曲试验

外观验查

电察湿度值

试验与法;勺法2(即焙铁)

安装方法:

峰值加速度:100m/8

持续时间:11ms

电容湿度值

安装方法。

频率范:10Hs至55Hz

摄幅:0.35mm

持续时间30=1min

电容湿度值

循环数

外观检查

电容混度值

样本大小及

合格判定数

性能要求

尤可见损伤,标志清晰

符合详细规范要求

符合详细规范要求

符合详细规范要求

符合详细规范要求

符合详细规范要求

符合详细规范要求

符合详细规范要求

无可见损伤

符合详细规范要求

焊润湿,光滑

无可见撤伤

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无可见摄衔

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无可见损

标志清晰

符合详细规范要求

条款号及试验项目

11.4恒定湿热

11.7室温耐久性

11. 8 上澳类别温度耐久性

D\或 ND!

CB/T 15768—1995

续表2

试验条件

外观检查

电容湿度值

持续时间:100ch

外观检查

电容湿度值

续时问:1 00℃ h

外观检查

电容湿度值

样本大小及

合格判定数

性能要求

无可见摄价

郝志清晰

符合详细规范要求

无可见摄忧

标志晰

符合详细规范要求

无可见伤

标志清晰

符合详细规范要求

注:1)表栏中,n一样本大小;=台格判定数(每组的允许不合格品数);t一总的合格判是数(一组或 α 组如起来的允许不合格品数);D=破坏性试验;N一非破坏性试验。2] 样本来自 1. 1 分和 1. 2 分组各半。3) 样本-半来自 1. 1 分组,其余来白 1. 2 分组,4)样本一半来白分组,其余米自分组。8.6质量一致性检验

与总规范相关联的空白详细规范应规定质量-致性检验的试验览表。此一览表还应规定逐批和周期检验的组别划分、抽样和剧期。检查水乎(IL)和合格质水平(AQL)以及 组 n、C 的确定应从 SJ/2 9007 和 GB 2829 中选取。8.6.1检验批的组成

一个检验批应该由同一型式的湿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组成。它应代表在检验周期内生产的最大湿度量程。

8.6.2试验览表

质量一致性检验的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试验-览表在有关的空白详细规范的第2章表3中给出。8. 6.3评定水平

在空白详细规范中给出的评定水平应优先从下面表 3A 和 3B 中选取。表3A

检验分组\

注:1)I=检查水平,AQL=合格质量水平,2) 评定水平 D,F 和 G 正在考虑中。IL

GB/T 15768—1995

3)各检验分组的内容在有关的空白详细规范和第二章中叙述。表3B

检验分组

注1)p=商期(月)=样本大小=允许不合格品数。8.6.4不合格批的再次提交

样本不能满足逐批检验的要求而造成某检验批被拒收时,允许制造!针对不合格的原因采敢返修或筛选措施后再次提交。再次提交贝允许一次,并采用加严抽样方案。同时,应与其他提交批另行记录,以便能够清楚地识别。

8.6.5故行批证明记录

当详细规范规定了放行批证明记录和购货方要求时,至少应给出下列内容周期检查包括的分组试验的计数数据(即受试元件数和不合格光件数)而不涉及曾造成拒收的a

特性参数:

b、经过 1 000 h 耐久性试验后电穿湿度值变化的数据。8.6.6延期交货

存期超过12个月的湿元件和湿度传感器,发货前应接详细规范的A组和B组检验中的规定对标称电容-湿度特性进行检验。由制造厂的总检查员采取的重新检验程序应由国家监督检查机构批准。一Ⅱ某一批通过了重新检验,在一个规定的周期其质量是可以保证的。8.6.7B组试验完成之前的交货

对B组试验,当SJ/Z9007转为放宽检查的条件得到满足时,允许制造厂在该试验完成之前发放湿数元件和虚度传感器。

8.6.8替代的试验方法

总规范中规定的试验相测量方法并不是必须采用的唯方法。但是,制造厂应向国家监督检查机构提供充分的证据,说明他们所采用的任何代替的方法所得到的结果与由规定方法获得的结果等效。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为判定和仲裁,只能使用规定的方法。9 试验和测量程序

9.1概述

空白详细规范应包括要进行各种试验的试验一览表。表中列有每项试验或每个试验分组前后需要进行的测量以及试验和测量的顺序。每项试验的各个阶段应按规定的顺序进行,初始測量和最后测量的条件应该相同。内于湿度发生器和电性能测基仅器的误差而引起的全部测盘误差不应超过详细规范中规定的允许误差。

9.2标雅大气条件

9.2.1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试验和测量应在(B 2421 中规定的试验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CB/T15768-1995

每项试验前,样品应在该大气条件下放置 24 h。9.2.2恢复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项目中有恢复要求的,样品应在标大气条件下恢复 24 h。9.3外观检查

9.3.1外观和标志

目测检查外观,无可见损伤,标志字迹清晰。9.3.2外形图和尺寸

详细规范应规定湿敏元件和显度传感器外形图,以便于识别并与其他湿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比较。影响互换性和安装尺寸及其公差的应在图中说明。详细规范中规定的全部尺寸郁应进行检查,并且应符合规定值。9.3.3包装

包装要求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10电性能试验

10.1标称电容-湿度特性

10.1.1试验条件

标称电容-湿度特性是在温度25士2C下测量电容湿度值10.1.2试验方法

10.1.2.1采用国家监督检查机构确认的湿度计虚标度发生器,由详细规范规定具体内容。采用饱和盐溶液法湿度发生器时,对饱和盐溶液法湿度发生器的要求和湿敏元件安装方法按附录A(补充件)。儿种饱和盐溶液平衡时的相对湿度按附录B(补充件)。试验时,将湿缴元件预先放在3040%RH的空气环境中静置至少12h。优先采用33+1%RH氢化镁跑和落液试验室作为混敏元件静置环境。然后按下面相对湿度顺序测试:a.12%RH氰化锂;

33.2%RH氯化镁;

c:75.8%RH氯化钠;

d.92.0%RH硝酸钾。

对于非全最程的湿敏元件.应从附录B中选择接近上限湿度和下限混度的值。采用其他类型湿度发生器时,由详细规范规定的相对湿度测试点应按下面的规定中选择至少3个点:

5%RH±5%RH,15%RH±5%RH;35%RH±5%RH;55%RH±5%RH,75%RH±5%RH;95%RH±5%RH。

10.1.2.2不论使用哪种湿度发生器,试验方法应使误差不超过下列规定:a.湿度发生器的误差应小于湿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的电容湿度值允许误差的50%。b.对电容(或电压或电流)量的测量,应小于电容湿度值允许误差的10%。注:①对湿度传感器的试验是指对传感器上的显敏元件的试验,②对度传感器来说,测量是对电压或电流的测量。下同。10.1.3要求

电容混度值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的允许误差,10.2湿度盘程

10.2.1试验条件

湿度最程是在温度25土2℃下测量湿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在上限湿度和下限湿度时的电容湿度值。

10.2.2试验方法

按10.1.2 茶方法,

GB/T15768--1995

采用饱和盐溶液法试验时,最低的下限湿度用氯化钾饱和溶液(12%RH确定。如果购货方要求0%RH湿度点,可将湿敏元件安装在变色硅胶试验室内测试,应任详细规范中规定。10.2. 3要求

显度量程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值。10.3电容·湿度-温度特性

10. 3. 1 试验条件

在详细规范规定的类别温度条件下测量电容湿度值。10.3.2试验厅法

在类别温度范围内.至少要在三个温度下测量电容湿度值,即下限类别温度、25C和上眼类别温度。选用温度能调节的湿度发生器试验,按10.1.2条方法试验。10.3.3要求

电容-湿度-温度特性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10.4滞

10.4.1试验条件

在温度25土2条件下,测试升湿和降湿时电容湿度值。10.4.2试验力法

接10.1.2条方法,光以升方法测试电容湿度值:然后,以降湿方法测试电容湿度值。测试结果面在同一张坐标纸上(纵坐标为电容量,横坐标灯相对湿度)。分别连成曲线,确定两条曲线间最大不重合度(用相对湿度表示),见图1所示。h为最大不重合度。降

西根审

相对湿R

图1最人不重合度

10.4.3要求

应符合详细现范规定的湿滞要求。10.5响应时间

10.5.1试验条件

10.5.1.1响应时间是在温度25土2℃下分别测试吸湿响应时间和脱湿响应时间。GB/T 15768—1995

10.5.1.2准备两个试验穿器。容器A保持起始混度U1.容器B保持最终湿度Uz。容器A和器B之间不能有第三种混度区存在。

两个试验容器中一个,允许用恒温恒湿空间代替。10.5.2试验方法

将湿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放入容器A,用电缆线连接到容器外的指示仪表丧上。容器^保持较低(或较高)湿度(/1,观察并记录仪表指示的电容(电压、电流)值。这是零时间读数,然后让湿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在1秒钟内进入另·个容器B。容器B预先保持较高(或较低)湿度U2.观察电最变化到C,即记下时间。C为U,±0.9·AU对应的电量。△I=U,-U,1。上述试验应重复三次,取所记下的三次时间的平均值,作为吸湿(脱湿)的响应时间。较高湿度应不低于湿敏元件利湿度传感器上限湿度的85为:湿度变化量应不低于湿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湿度量程的80%。

10.5.3要求

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的吸湿和脱湿响应时间的要求。11环境和机械试验

11.1引出端强度

试验根据GH2423.29的试验U以及下列要求进行:11.1.1初始测最

按10.1.2条的方法测量25℃时的电容湿度值,并作记录,11.1.2试验方法

试验Ua:拉力试验。施加控力5N,拉力作用时间1C5。试验b:弯曲试验(引出端的-半数目)。应施加两次连续弯曲(方法1)。11.1.3最后检查和测谢

每次试验后应检查外观,无可见损伤。试验后,按10.1.2条的方法测量电容湿度值,与11.1.1条的初始测量值相比较,电容湿度值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11.2可焊性

根据GB2423.28试验T中Ta试验以及下列要求进行。湿元件的所有引出端均应做试验。11.2. 1 试验方法

采用温度为350的焙铁(力法2)(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程序:引出端被焊锡处到距敏元件去体不大F5mm的地方(除非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11. 2. 2要求

外观检查。焊锡应润湿试验表而区域,并不应有小滴。11.3气候顺序

11.3.1初始测量

按10.1.2案的方法测量电容湿度值。11.3.2高温

湿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应经受GB2423.2的试验Ba,时间16h。采用详细规范中规定的上限类别温度的严醋度。

11.3.3湿热(第次循环)

湿缴元件和湿度传感器应经受GB2423.4的试验Dh,第一周期24h的试验。温度严酷度由详细规范规定。

GB/T15768-1995

在规定恢复时间后,应立即进行低温试验。11.3.4低温

湿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应经受GB2423.1的试验Aa,时间2h。采用详细规范中规定的下限类别温度的严酷度。

11.3.5湿热(其余循环)

湿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应经受GB2423.4的试验Db中的24h剩余周期试验。采用下列表4中的循环次数:

-7-/10

-7-/04

11. 3. 6 最后检查和测量

外观、标志,

电容湿度值(按 10. 1. 2 条)。要求

无可见损伤;

标志应保持清晰;

循环次数

与11.3.1条初始测量值比较,电容湿度值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11. 4恒定湿热

11. 4. 1初始测量

接10.1.2条的方法测量容湿度值。11. 4.2试验方法

湿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应经受GB2423.3的试验Ca。采用的严酷度应与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气候类别相适应。

11.4. 3最后检查和测量

外观.标志!

电容湿度值(按10.1.2条)。

11.4.4要求

无可见损伤,

标志应保持清晰:

与11.4.1条初始测量值比较.电容湿度值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11.5冲击

11.5.1初始测量

按10.1.2条的方法测量电容证度值。11.5.2试验方法

湿敏元件和湿度传感器应经受GB2423.5的试验Ea。安装方法和严醋度由详细规范规定、11.5.3最后检查和测量

外观!

电容湿度值(按 10.1.2条)。

11.5.4要求

无可见损伤,

标志应保持清晰;

与11.5.1条初始测量值比较,电容癌度值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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