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膳食食品检测聚焦四大核心指标:铅(Pb)、镉(Cd)、汞(Hg)、砷(As)及其化合物形态分析。其中总砷与无机砷需分别测定;汞需区分甲基汞与无机汞;镉重点监测贝类及谷物制品;铅在婴幼儿辅食中执行更严格限量标准(≤0.02mg/kg)。特殊食品需扩展铬(Cr)、锡(Sn)等元素检测。
覆盖八大类食品基质:1.谷物及其制品(大米、小麦粉) 2.蔬菜及制品(叶菜类、根茎类) 3.水产品(鱼类、甲壳类) 4.乳及乳制品 5.婴幼儿配方食品 6.食用油脂 7.调味品(酱油、食醋) 8.饮用水及饮料。特殊情形下需检测中药材原料及功能性食品。
固体样品需粉碎过80目筛
液态样品进行酸消化前处理
高脂样品采用微波消解法
挥发性元素汞需采用冷蒸气发生技术
依据GB 5009系列标准执行三级方法体系: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GFAAS):适用于铅、镉痕量分析(检出限0.001mg/kg)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HG-AFS):专用于砷、汞形态分析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多元素同步测定(可检30+元素)
液相色谱-ICP-MS联用:用于有机砷形态分析
X射线荧光光谱法(XRF):现场初筛
电化学传感器: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
实验室标准配置包含四大系统:
微波消解仪(密闭式耐压反应罐)
全自动石墨消解系统
低温等离子体灰化装置
三重四极杆ICP-MS(分辨率>10^6)
塞曼背景校正石墨炉原子吸收仪
双通道原子荧光光度计
超纯水制备系统(电阻率≥18.2MΩ·cm)
百万分之一分析天平
恒温振荡提取装置
标准物质冷藏柜(-20℃恒温)
基体匹配标准溶液系列
过程空白对照实验装置
所有仪器均需通过CMA/CNAS计量认证,定期进行期间核查与性能验证。关键参数包括检出限验证(LOD≤0.005mg/kg)、重复性测试(RSD<5%)、加标回收率控制(85%-115%)。实验室需建立完整的质量追溯体系,原始数据保存期不少于6年。
确认测试对象及项目:根据要求确认测试对象并进行初步检查,安排样品寄送或上门采样;
制定与确认实验方案:制定实验方案并与委托方,确认验证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签署委托书与支付:签署委托书,明确测试细节,确定测试费用并支付;
执行与监控实验测试:严格按照实验方案执行测试,记录数据,进行必要的控制和调整;
数据分析与出具报告:分析数据并进行归纳,撰写并审核测试报告,出具报告,并反馈结果给委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