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QB/T 1265-1991 毛皮成品--抽样数量及方法》中的信息,以下是相关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
该标准中提到的主要检测项目包括:
标准中规定了以下检测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以下毛皮制品:
通过本标准的具体规定,可以指导相关企业规范化开展毛皮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从而保证毛皮成品的质量符合行业要求。
标准名:毛皮成品--抽样数量及方法
标准号:QB/T 1265-1991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1-10-17
实施日期:1992-06-01
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从一个生产批中抽取整张样品毛皮的数量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毛皮成品。QB/T1265-1991毛皮成品--抽样数量及方法QB/T1265-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毛皮成品
抽样数量及方法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从一个生产批中抽取整张样品毛皮的数量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毛皮成品。2引用标准
3毛皮成品缺陷的测量和计算
QB/T 1263
3抽样数量
QB/T 1265—1991
从每批毛皮成品中抽取样品的数量,大皮类按公式(1)计算,中、小皮类按公式(2)计算N-0.2 VX
式中:N—取样数量(N不足两张时,按两张取样),—每批毛皮成品的数量。
注:大、中、小皮类划分见QB/T1263。4抽样方法
(1)
(2)
4.1抽样时,第一张样品可以从任何一张开始,顺序每隔X/N张取一张。如果取样时发现样品的取样部位有刀伤、虫伤或其他伤残,应取其相邻一张代替。4.2库房存放的毛皮成品取样,可在人库后分类堆放的堆中按第3章规定的数量取样。4.3当对理化测试结果有争议时,可在同一生产批中抽取两倍原取样数量的皮张重新进行测定,并以第二次测试结果作为该生产的测试数据。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毛皮制革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毛皮制革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晓春、汤清莲。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10-17批准68
1992-06-01实施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