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GB 15581-19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涉及的内容包括各种检测项目、相应的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以下是详细信息:

检测项目:

  • 化学需氧量(COD)
  • 生化需氧量(BOD₅)
  • 总悬浮物(SS)
  • 氨氮
  • 总氮
  • 总磷
  • 氯离子
  • 硫化物
  • 重金属(如汞、镉、铬、铅等)

检测方法:

  • 化学需氧量:重铬酸钾法
  • 生化需氧量:五日培养法
  • 总悬浮物:重量法
  • 氨氮:纳氏试剂比色法靛酚蓝分光光度法
  • 总氮: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 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氯离子:银量法
  • 硫化物: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重金属: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

涉及产品:

  • 烧碱(苛性钠)
  • 聚氯乙烯(PVC

这些检测项目和方法主要针对烧碱和聚氯乙烯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污染物质,确保其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从而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GB 15581-19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GB 15581-1995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95-06-12

实施日期:1996-07-01

标准状态:现行

GB 15581-19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简介

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本标准适用于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苛化法烧碱。GB15581-19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1995

GB 15581-19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烧碱、聚氯艺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caustic alkali and polyvinyl chloride industryGB15581-95

3.8978-88

代替GB

烧碱部分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进步,防治水污染,特制订本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包括以食盐为原料的水银电解法、隔膜电解法和离子交换膜电解法生产液碱、固碱和氯氢处理过程,以及以氢气、氯气、乙烯、电石为原料的聚氯乙烯等产品)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峻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苛化法烧碱。

2引用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7468水质

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9

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踪分光光度法GB7488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水质

GR8978

GB11897

GB11898

GB1190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水质

游离氮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3术语

3.1烧碱工业废水

指以食盐水为原料采用水银电解法、隔膜电解法、离子交换膜电解法生产液碱、固碱和氯氢处理过程所排放的废水。

3.1.1水银电解法

指以食盐水为原料采用水银电解槽生产液碱、固碱及氯氢处理过程的生产工艺国家环境保护局1995-06-12批准1996-07-01实施

:com3.1.2隔膜电解法

GB15581-95

指以食盐水为原料采用隔膜电解槽生产液碱、固碱和氯氢处理过程的生产工艺,废水包括打网水、含氯废水和含碱废水。

3.1.2.1打网水

本标准所指打网水是清洗隔膜电解槽及修槽冲洗排水。3.1.3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指以食盐水为原料采用离子交换膜电解槽生产液碱、固碱及氯氢处理过程的生产工艺。废水包括含氯废水和含碱废水。

3.2聚氯乙烯工业废水

指以氯气、氢气、乙烯、电石为原料生产聚氯乙烯,生产工艺过程排放的废水。3.2.1电石法

指以电石、氯气和氢气为原料生产聚氯乙烯的生产工艺,废水包括电石废水和聚氯乙烯废水。3.2.1.1电石废水

指以电石为原料生产氯乙烯单体过程排的电石渣浆(液)和废水。3.2.2乙烯氧氛化法

指以氯气、乙烯、氧气为原料采用乙烯氧氯化法生产聚氯乙烯的生产工艺。4技术内客

4.1企业类型

按产品加工类别分为:烧碱企业、聚氯乙烯企业。4.1.1烧碱企业按生产工艺分为:水银电解法、隔膜电解法、离子交换膜电解法。4.1.2聚氯乙烯企业按生产工艺分为:电石法聚氯乙烯、乙烯氧氯化法氯乙烯。4.2标准分级

按排入水域的类别划分标推级别。4.2.1排人GB3838中Ⅱ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4.2.2排入GB3838中V,V类水域、GB3097中四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4.2.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管网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4.2.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管网的废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2.1和4.2.2的规定。4.2.5GB3838中1、I类水域和1类水域中的水体保护区,GB3097中二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4.3标准值

本标准按照不同年限分别规定了烧碱、聚氟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4.3.11989年1月1日之前建设的烧碱企业按表1执行、聚氯乙烯企业按表2执行。4.3.2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之间建设的烧碱企业按表3执行、聚氯乙烯企业按表4执行。

4.3.31996年7月1日起建设的烧碱企业按表5执行、氯乙烯企业按表6执行。4.3.4应根据建设的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批准日期分别按第4.3.1、4.3.2和4.3.3条规定确定标准执行年限;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的企业,应按补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推日期确定标准的执行年限。4.4其他规定

4.4.1烧碱废水中不允许排入盐泥水。:comGB15581—95

4.4.2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按月均值计算。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生活污水及厂内锅炉、电站排水。4.4.3若烧碱和聚氯乙烯企业为非单一产品废水混合排放,或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废水与其他废水(如生活污水及其他排水)混合排放,则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附录A计算。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则必须在各车间排放口测定。4.4.4污泥、固体废物及废液应合理处置。表1烧碱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989年1月1日前建设的企业)项目

生产方法

水银电解法

隔膜电解法

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生产方法

电石法

乙烯氧

氯化法

废水类别

最高允许排放液度,mg/L

活性氯

悬浮物

聚氯乙烯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表2

(1989年1月1日前建设的企业)项目

电石废水

聚氣乙烯废水

聚氰乙烯废水

总汞氯乙烯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化学需氧量

生化需氧量

(BOD,)

吨产品排水量

吨产品

悬浮物

硫化物

:com排水量

生产方法

水银电解法

隔膜电解法

GB15581-95

表3烧碱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建设的企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生产方法、废水类别

活性氧

悬浮物

聚乙烯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建设的企业)项目

电石废水

电石法

聚氟乙烯废水

乙烯氧

氯化法

聚氯乙烯废水

氯乙烯

最高充许排放浓度,mg/L

化学需氧量

(CODer)

生化带氧量

(BOD,)

吨产品排水量

吨产品

悬浮物

硫化物

排水量

生产方法

隔膜电解法

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GB15581--95

表5烧碱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996年7月1日起建设的企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措性氯

悬浮物

表6,聚氟乙烯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充允许排放限值(1996年7月1日起建设的企业)项目

、废水类别

生产方法

电石废水

电石法

聚紅乙烯废水

乙烯氧

氯化法

5监测

聚氯艺烯度水

5.1采样点

氯艺烯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化学需氧量

(CODcr)

生化需氧量

(BODs)

吨产品排水单

吨产品

悬浮物

硫化物

排水量pH值

汞、石棉、活性氣、氯艺烯应在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他污染物在厂排放口采样,所有排放口应设置废水计量装置和排放口标志。5.2采样频率

按生产周期确定采样频率,生产周期在8h以内,每2h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样一次。

5.3产量的统计

企业的产品产量、原材料使用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5.4测定方法

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见表7。

悬浮物

化学需氧量CODcr

硫化物

生化需氧量(BOD:)

活性氟

氯乙烯

GB15581—95

表7测定方法

玻璃电极法

重量法

重铬酸盐法

对氨基二四基苯胺比色法1)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腺分光光度法

稀释与接种法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N,N-二乙基-1,4-苯二胺光度法

气相色谱法”

重量法》

GB6920

GB11901

GB11914

GB7468

GB7469

GB7488

方法来源

GB11897

GB11898

GB11901

注:1)暂采用&水和度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有关方法标准颁布后,执行国家标准。2)暂采用附录B规定的顶空气相色谱法,国家方法标准顾布后,执行国家标准。3)暂采用重量法,国家方法标准颁布后,执行国家标准。标准实施监督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式中:C-

GB15581-95

附录A

混合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计算方法(补充件)

2Q.C.+zQC

Q:+Q

Q:=Wq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g/L,一某一产品一定时间内最高允许排水量,m\;Q

一某一产品的某一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W,—某一产品—-定时间内的产量,t;q:-

-某一产品单位产量最高允许排水量,m\/t;C,—其他某种废水的某--染物的排放浓度,g/L;Q,其他某种废水定时间的排水量,m。注:1=1,2,3,..**表示非单一产品废水中第种废水。j=1,2,3*,表示其他废水生活及非生产直接排水)中第i种废水。附录B

水中氯乙烯的测定方法

顶空气相色谱法

(补充件)

B1仪器

B1.1气相色谱仪,带FID检测器。B1.2恒温水浴,控温精度士1℃。B1.3气液平衡管(50mL比色管,总体积75mL)。B1.4注射器:1mL、5mL注射器,10~100ml.微量注射器。B1.5

医用反口橡皮塞。

B2试剂

B2.1甲醇,优级纯。

B2.2色谱柱载体:GDX-103(30~60目)。(A1)

(A2)

B2.3氟乙烯,纯度96%以上。

B2.4氯乙烯标准贮备液:取10mL容量瓶加入约9.8mL甲醇,开口放置10min,称重,准确至0.1mg。用带气密阀的注射器吸取5mL氯乙烯,在甲醇液面上方5mm处缓缓注入液面上。重新称重,稀释至刻度,盖好塞,摇勺。由净增重量计算氯乙烯浓度,再经适当稀释成中间溶液备用。B3步骤

B3.1标准曲线的绘制

GB 15581--95

取若干支50mL比色管,注入75mL纯水,用微量注射器分取不同体积的中间溶液于比色管中,使浓度分别为0.2.0.4,0.6,0.8,1.0g/L。用反口塞封口,细铁丝勒紧。在反口塞上抽一长针头,针尖在50mL刻度处,另插一短针头,通过三通与通气系统相连。在恒定压力下,由短针向比色管内通入氮气,水由长针冒出,使水面降到50mL刻度处,立即拔出长针,停止通气拔出短针。将比色管放入-40C恒温水浴中平衡40min,用预热到40℃C的注射器抽取液上气体1mL,进色谱仪分析,记录峰高。每个比色管只能取气一次。同样用不加样品的纯水测定空白,绘制浓度-峰高校准曲线。B3.2取样

将水样平稳地沿管壁流入50mL比色管,全部充满不留空间,塞上反口塞,用细铁丝勒紧,带回实验案。

将取回样品按上述步骤进行排水,恒温平衡后,抽取1mL进色谱仪测定,记录峰高。B3.4色谱条件

色谱柱:$4mm×2m玻璃柱,内装GDX-103。柱温:50℃。

检测器温度:150℃。

载气:高纯氮50mL/min。

氢气:50mL/min。

空气:500mL/min。

B3.5计算

氯乙烯浓度(μg/L)兰C,

式中:C,氯乙烯标准溶液浓度,g/Lh标准溶液峰高,mm;

h2—相同进样量的样品峰高,mm。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h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锦西化工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福山、夏青、曹万君、曲秀兰。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B1)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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