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项目
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附录明确规定了三类微生物控制指标:需氧嗜温菌总数(TAMC)不得高于1000 CFU/g或mL;酵母与霉菌总数(TYMC)不得超过100 CFU/g或mL;同时要求产品中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及大肠杆菌(Escherichia coli)等致病微生物。对于眼部及儿童化妆品实施更严格的微生物限量标准。 针对防腐体系有效性评估需开展防腐挑战测试(Preservative Efficacy Test),依据ISO 11930标准模拟产品开封后28天内微生物污染风险。特殊剂型产品如水活性低于0.95的粉类化妆品需额外进行水分活度测定(aw值),以评估微生物增殖可能性。
检测范围
检测对象涵盖所有与人体黏膜或破损皮肤接触的化妆品成品及半成品:护肤霜/乳液(pH 3-9.5)、眼部彩妆(睫毛膏/眼线液)、婴幼儿润肤乳等高风险品类需实施批批检验;护发素、唇膏等非黏膜接触产品按生产批次10%比例抽检。 原料端重点监控动植物提取物(如芦荟凝胶)、天然油脂(乳木果油)及水相成分(玫瑰纯露)的初始污染菌水平;包装材料需完成无菌屏障性能测试(如软管密封性验证)。对于含纳米材料或益生菌成分的创新配方需增加厌氧菌(如丙酸杆菌属)及特定功能性菌群鉴定项目。
检测方法
TAMC与TYMC定量分析采用ISO 21149:2017与ISO 16212:2017标准方法:称取10g样品加入90mL含中和剂的稀释液(如Letheen Broth),经均质处理后梯度稀释至10^-3;倾注平板法接种TSA培养基(30-35℃培养72小时)与SDA培养基(20-25℃培养5天),通过菌落形态学鉴别实现精准计数。 致病菌筛查执行EU Pharmacopoeia 11.0第2.6.12章流程:金黄色葡萄球菌使用Baird-Parker琼脂选择性培养并辅以凝固酶试验验证;铜绿假单胞菌通过Cetrimide琼脂分离后开展氧化酶试验与42℃生长实验;大肠杆菌采用膜过滤法配合m-ColiBlue24显色培养基快速判定。分子生物学方法如实时荧光PCR(ISO 22118:2011)用于痕量病原体核酸片段检测。
检测仪器
检测服务流程
确认测试对象及项目:根据要求确认测试对象并进行初步检查,安排样品寄送或上门采样;
制定与确认实验方案:制定实验方案并与委托方,确认验证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签署委托书与支付:签署委托书,明确测试细节,确定测试费用并支付;
执行与监控实验测试:严格按照实验方案执行测试,记录数据,进行必要的控制和调整;
数据分析与出具报告:分析数据并进行归纳,撰写并审核测试报告,出具报告,并反馈结果给委托方。